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
防震减灾九五计划及2010年长远规划的通知
(1999年2月1日 深府〔1999〕2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防震减灾九五计划及2010年长远规划》已经市政府二届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防震减灾“九五”计划及2010年长远规划
一、“九五”计划的编制、防震减灾原则和依据
(一)国务院国办发〔1994〕36号文提出:“在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争取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大中城市和人口稠密、经济发达地区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二)根据广东省计划委员会和广东省地震局“关于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通知”(粤震〔1995〕120号),从我市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经济建设的实际出发,突出重点,集中有限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确保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
(三)根据国办发〔1996〕2号文,包括我市在内的珠江三角洲被确定为我国21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作为今后一段时期(10年或更长一段时间)相对稳定的防震减灾重点地区和率先实现我国防震减灾十年目标的战略区。在此之前,建设部已将深圳市列为全国重点抗震城市。据专家预测,目前我国大陆地区强震活动已经进入大震频发的活跃态,“九五”期间,在强震持续活跃的背景下,发生数次七级地震的可能性较大。我市所位于的东南沿海地震带,在今后几年或十几年内有发生六级左右强烈地震的可能。
二、防震减灾工作的历史及现状
(一)深圳市地震概况
1、深圳市位于珠江口东侧,本区内出露从震旦系到第四系地层,经历了地槽-地台-地洼三个大地构造发展阶段。燕山期花岗岩分布广泛,为多次侵入活动。五华-深圳断裂带规模大切割深,斜贯深圳市区主要部位,走向约北东50-70度,呈多条大致平行的断裂。这些北东向断裂被北西向断裂所切割。此断裂带的活动性较弱。
2、深圳市地震活动不强烈。自有史记载以来未见破坏性地震发生,仅有6次有感地震,震级均为三级。自1980年深圳地震台正式记录以来至今只录得多次小震,震级为3级以下。
历史上东南沿海地震带发生过多次强烈地震,对深圳市造成了烈度为五度和六度的影响。1990年出版的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将深圳市大部份划为七度区,仅公明、平湖、坪山以北一带为六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