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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组 长:市公安局负责人
  副组长:武警深圳指挥部负责人
  主要职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哄抢物资、盗窃财物等不法行为,保卫重要目标。
  6、通讯组
  组 长:市邮政局、电信局负责人
  副组长:深大电话公司、长途电话局、移动通信局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与各工作组的专用电话或电台;配备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专用通讯指挥车;组织力量抢修被毁的通讯线路和设备,恢复有线和无线通迅。
  7、物资供应组
  组 长:市计划局负责人
  副组长:市贸易发展局、民政局、红十字会、商贸控股公司负责人
  主要职责:根据各部门和灾区提出的物资计划,负责采购、调拨急需的救灾物资;接收国内外援助,统筹安排。
  8、生活安置组
  组 长:市民政局负责人
  副组长:市社会保险局、商贸控股公司负责人
  主要职责:设置避难场所,安置受灾群众,解决灾民食物、饮水、穿、住等问题,发放救灾款物;协助灾情调查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9、交通运输组
  组 长:市运输局负责人
  副组长: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港务局、口岸办、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机场(集团)公司负责人
  主要职责:抢修受损的公路、桥涵、铁路、机场、水港设施,运送人员、伤员和救灾物资。
  10、宣传报道组
  组 长:市委宣传部负责人
  副组长:市文化局、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电视台、深圳广播电台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抗震救灾工作宣传报道,向公众发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宣传防震抗震救灾知识,安定民心;录制灾情和救灾资料。
  四、临震应急反应
  (十三)临震应急是指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的应急工作。当省政府发布我市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我市即进入临震应急期。
  临震应急措施如下:
  1、由市政府宣布我市进入临震应急期,并规定临震应急期的期限和区域、市民注意事项等。
  2、成立“深圳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部门、各单位建立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3、根据建筑物抗震能力,发布避震通知,组织市民避震疏散。
  4、市民防办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5、通知驻军和武警部队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6、各区、各单位立即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准备救灾物资,做好应急工作。
  7、市公安局迅速调集各警种做好应急准备,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密切注意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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