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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
 转发国务院关于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1998年11月6日 穗府〔1998〕84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粤府〔1998〕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每10年一次的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最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第五次人口普查是在2000年世纪之交进行,其意义更加重大。
  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个人。因此,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和严密的组织。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的要求,为加强这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领导及组织实施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州市第五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沈柏年(副市长),副组长谭可诚(市政府副秘书长)、谭应华(市统计局)、谢富星(市公安局)、潘祖亮(市委宣传部)、谢安国(市计生委)、朱中华(市统计局)。组员邬毅敏(市计委)、李任桥(市经委)、陈松青(市交委)、林锦泉(市财政局)、凌妙英(市民政局)、熊远大(市卫生局)、钟谦(市建委)、房明玉(市人事局)、胡重光(市农委)、杨建燎(市劳动局)、林建新(市民委)、王小强(市教委)、谢启祥(市广播电视局)、杨大海(市工商局)、张光鉴(市公用事业局)、贺兆强(市总工会)、杨国光(广州警备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中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组成人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选调。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也要于今年11月底前建立相应的机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人口普查的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及时落实本级人口普查经费。
  第五次人口普查采取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的办法进行,届时普查的各级工作人员和普查员从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户籍民警、中小学教师、村(居)民委员会干部以及离退休人员中临时选调。各有关方面要大力支持,确保我市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任务的顺利进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
         国务院关于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粤府〔1998〕4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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