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1998年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1998年11月2日 穗府办〔1998〕53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驻穗各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我市1998年统计年报工作已全面展开。搞好统计年报,对于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掌握重大改革举措的实施效果,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今年,受亚洲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影响,我市国民经济运行遇到了较大困难。全市各单位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为完成全年计划目标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因此,做好1998年统计年报工作,对于客观、充分反映全市各单位努力的成果具有特殊的意义。为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增强统计为地方服务的功能,今年统计年报进一步加大了改革的力度,统计的工作量加大了,技术性增强了,难度也提高了。为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1998年统计年报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加强领导与协调
1998年统计年报工作总体要求是:狠抓薄弱环节,加强协调管理,努力服务地方,争取再创佳绩。1997年统计年报,我市荣获全省统计年报考核评比综合评分第一名,这是全市各级领导关心和支持、各级统计机构精心组织、广大统计统人员辛勤劳动的结果。1998年统计年报,我市要在总结1997年统计年报工作经验与不足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加强;统计年报工作是一项技术性高,涉及面广,时效性强的工作,需要各级领导加强协调,各级统计机构加强管理;统计年报结果不仅要及时上报国家和省,还要及时提供给市委、市政府以及各级党政领导,作为宏观调控与微观管理的依据。因此,各级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1998年统计年报工作,把统计年报工作纳入近期领导议事日程。各级统计机构要根据广州市统计局的总体部署,迅速将近期工作重点转移到统计年报工作上来。
广州市统计局已成立1998年统计年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年报工作。各区、县级市,市直主管单位也要尽快成立统计年报领导机构,各级统计综合单位和基层单位都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分管统计年报工作,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辖区内、系统内或本单位统计年报工作。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统计年报工作,明确各方面、各环节工作内容、分工与进度等要求,做到人员、任务、时间三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统计部门开展工作,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提供保证,为统计人员依法收集和提供统计数据,给予必要的帮助,创造良好的环境。
今年的统计年报工作继续采取条块结合、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方式。中央、省、部队驻穗单位要按照《统计法》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在地统计原则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向广州市统计局和县级市统计局上报统计年报;工商、银行、保险、海关、劳功、人事、公安、卫生、教育、环保等各部门也要依法向所在地政府统计部门提供1998年统计年报资料。其中,各级工商管理部门要向市、区、县级市统计部门提供年内企业(单位)增减资料,并积极配合组织无主管单位做好统计年报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