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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广州市贯彻粤办发[1997]24号文落实计划生育“三为主”方针的意见的通知

  1998年是我市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建设年,经过3年努力,在全市形成“以村(居)委为主”的工作格局。
  1.把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建设纳入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推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改革中,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基层组织队伍建设。要根据每个村(居)委工作量的大小,配备相应计划生育专干,并由镇(街)统筹落实相应报酬。经济上有困难的村级计生专干的报酬,由所在区、县级市给予适当补贴。
  2.建立、健全以乡镇计生服务所、村计生服务室为重点的市、县、村四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各区、县级市要拨出专项经费,用于装备服务站和服务所、室的建设(其装备标准由市计生委另行制定)。
  3.充分发挥婚育学校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主陈地的作用。1998年,全市98%以上的镇(街)要建立婚育学校,75%的村建立婚育分校,所有婚育学校要选聘2至3名专(兼)职教员,制订好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编选好教材。镇(街)婚育学校要配备“四机一室”(电视机、录放机、扩音机、照相机和50至100平方米的课室)。1999年,全市40%的婚育学校达到甲级标准,40%达到乙级标准,20%达到丙级标准。
  4.广泛开展各种计划生育达标竞赛活动。在市直机关及中央、省、部队驻穗单位开展计划生育达标竞赛活动,力争到2000年各机关团体单位计生达标率达99%以上;在区、县级市继续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合格村活动和无计划外生育居委会活动;在全市镇(街)一级,开展创建“实现‘两个转变’达标竞赛活动”,由市计生委制定相应的标准,对达到标准的镇(街),由市政府授予牌匾并给予适当奖励。
  5.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今、明两年,市计生委将对镇(街)计生办主任和区、县级市计生局科以上干部进行轮训。技术人员要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市要举办节育新技术培训班。区、县级市要举办镇(街)服务所技术人员专业培训班,镇服务所负责培训村服务室工作人员。力争在今明两年内将全市计生办、服务所、服务室工作人员轮训一遍。
  (四)落实计生工作“三为主”方针。
  建立、完善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制度,广泛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宣传的着力点放在农村,放在基层。深入家庭开展交流与咨询,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进步、科学的婚育观,从根本上提高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多做耐心细致的、面对面的思想教育工作,注意工作方法,避免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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