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名称及筹备工作机构
(一)名称为“广州市红十字社会医疗救助专项资金”
(二)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伍亮
副组长:姚蓉宾、陈万鹏、叶国雄
成 员:各区分管财政的副区长、市财政局、市计委、市外办、市侨办、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政协文体卫委领各1人。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万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兼),叶国雄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兼),成员由市、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和市卫生局有关人员组成。
三、筹款目标及方向
筹款目标5000万元,分两年筹集。
(一)各级政府资助共1370万元,其中广州市800万元,白云区、东山区、海珠区、天河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各70万元,越秀区、荔湾区各60万元,黄埔区40万元,广州保税区、芳村区各30万元。
(二)向社会筹集3630万元。
四、使用范围及原则
(一)使用范围:在广州市市区范围内发生的因患危及生命的急、重病需紧急治疗或抢而得不到赔偿且无经济支付能力者;在广州市市区范围内发生的因意外事故造成重大伤害需紧急抢救而得不到赔偿且无经济支付能力者。
(二)使用原则:原则上不使用本金。
五、管理办法
由市红十字会设专帐管理。市红十字会成立医疗求助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救助原则和标准,每年向市红十字会理事会报告和向社会公布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审计、财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执行小组,负责救助个案的具体处理工作。
六、筹款办法
(一)筹备阶段。
1.成立机构;
2.制定筹款具体计划、宣传发动方案,制定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以及救助专项资金的救助对象、救助标准。
(二)宣传发动和筹款阶段。
1.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刊登广告、义演、义诊、义卖等形式,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渠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设立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宣传红十字的“人道、博爱、奉献”精神。
2.通过政府资助;以自愿为原则,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以及社会各界、广大市民捐赠;召开广州市部分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单位及个体劳协等座谈会,动员他们对此项工作给予支持;通过市侨办、外办、统战部门等联络港、澳、台等和国外友好团体和人士捐赠等筹集资金。
(三)鸣谢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