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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广州市外商投资局关于改进和加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三)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不断改进改商活动的方式。我市除继续组织参加全国和省的各项招商活动外,要将过去大规模的综合性招商,改变为以行业性、专业性为主的小规模的招商,提高招商的针对性、实效性。每年要在精选一批招商项目后,连同我市投资环境和经贸政策的介绍,选择世界同行技术领先的对象,向其主动寄送,并做好信息反馈的收集分析,对有兴趣有我市投资的外商,主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开展交流合作。
  二、加强和改革招商工作的若干措施
  (一)尽快制订、公布我市外商投资指导目录。指导目录要根据广州“九五”规划和更长的一段时间国内外市场、技术的走势,结合国家产业布局,并经过企业集团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基础性研究,配套可兑现的优惠政策。这一工作由市计委会同市经委、市外经贸委(市外商投资局)具体制定发布。
  (二)精心挑选项目,落实配套措施。由市计委和市外商投资局会同项目主管单位,结合广州市经济发展需要和国内外市场走势,精选若干个规模大、质量高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拿出一定的人力、财力,编制详细的可行性报告,并由市各有关部门共同配合,落实配套资金和包括减免税费、市场准入、银行贷款、以优惠条件提供土地或厂房使用权等条件。市外商投资局要组织好项目要招商招标,促其尽快上马。
  (三)努力提高项目包装水平。市外商投资局每年要认真挑选出一批有吸引力的项目,并帮助指导项目单位按国际惯例对项目进行包装,把项目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经济可行性预测和分析,以及项目配套的基本条件等介绍清楚。对属市的重点招商项目在开展招商之前,应先进行可行性研究,以确保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成功率。
  (四)建立重点投资项目协调联络制度。对在谈在建的重大项目,由分管市领导牵头,组成由市外商投资局、项目单位、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和外商四方组成的联络组,进行协调、跟踪,加快项目的洽谈建设进度。
  (五)鼓励我市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以拓宽资金来源的渠道。对已在境外上市的企业开展融资业务和投资项目,要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六)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市外商投资局会同市有关部门落实市政府关于改善我市投资环境的10条措施,重点是整治收费、社会治安、交通、环保和减少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建立与重点外商投资企业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收集对改善广州投资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三、搞好基础工作,建立科学系统的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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