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每年应提取一定数量的党费,用于帮助贫困地区和特困企业订阅中央和地方党报党刊。
3、对无特殊理由没有完成中央和地方党报党刊订阅任务的单位,由各级财政采取适当措施督促完成。
(三)关于中央和地方其他党的机关、部门的报刊和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机关报刊以及部门、行业所办报刊的征订发行,可适当开展宣传工作,但一律不得强行征订和摊派。
(四)控制公费订阅报刊的范围和数量。除各级党委机关报刊外,对省内所有党的其他机关、部门报刊和部门行业报刊公费订阅的范围和数量采取从紧控制的办法。原则为:省直单位不到处室,市州直单位不到科室,县市区直单位不到股室,农村不到村组,学校不到班级。按以上原则确定组织机构数后,每一个组织机构公费订阅与本系统、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报刊的数量一般控制为1份,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份。
1、省、市州委和7个县市委机关报刊。省委机关报《湖南日报》可公费征订发行的范围是:省、市、县三级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有条件的地方可征订发行到机关单位内设机构和农村村民小组(企业班组),公费征订发行的总量由省委确定。《学习导报》属省委机关理论性党刊,原则上可公费征订发行到省、市、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乡镇、国有企业,但一般不公费征订发行到其内设机构,公费征订发行的总量由省委确定。14个市州委机关报公费征订发行的范围:原则上可到基层党支部,有条件的地方可到机关单位内设机构、农村村民小组、中学以上班级、企业班组,公费征订发行总量控制在所辖区域总人口数的0.6%以内。《长沙晚报》可适当高于此比例。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望城、浏阳、宁乡、湘乡、冷水江、耒阳、祁阳7个县市委机关报公费征订发行的范围:原则上可到机关单位内设股室,农村村民小组,中学以上班级,企业班组,公费征订发行的总量控制在所辖区域总人口数的1.5%以内。
2、省内党的机关和部门报刊。省内党的机关刊是指《三湘风纪》,省内党的部门报刊是指《当代党建》、《湖南宣传》、《湖南通讯》、《当代政法报》、《湖南统一战线》。《三湘风纪》可公费征订发行到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省市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国有企业及省、市直机关单位、国有企业的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当代党建》可公费征订发行到市县乡三级组织部门和省市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国有企业及省、市直机关单位、国有企业的内设组织人事机构。《湖南宣传》可公费征订发行到市县乡三级宣传部门和省市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国有企业。《湖南通讯》可公费征订发行到省市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国有企业。《当代政法报》可公费征订发行到省市县政法机关和乡镇政法机构、省市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乡镇、国有企业。《湖南统一战线》可公费征订发行到省市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国有企业、市县两级统战部门、省市县民主党派组织。上述6种省内党的机关和部门报刊,公费征订发行的总量均控制在6万份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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