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抓盈利能力强的和减亏潜力大的企业大户。各部门要对所属企业进行摸底排队,确定重点,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挂点,并派出工作组进驻企业开展“支、帮、促”。对效益好、还贷能力强的企业,要组织搞好银企协作,落实主办银行制度。对于企业基本情况较好、经营方向对路、领导班子过硬、经济效益开始走出低谷,但目前流动资金缺乏的企业,银行应实行企业申请、银行评估、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保证还贷的办法,给予支持。
三、加大改革力度,放开放活中小型企业。要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嫁接、托管、出售、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放开放活中小型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对于自身准以正常开展经营,或经营不能避免亏损的企业,应采取果断措施选择适宜的形式进行改革,防止新的亏损发生。在放开的同时,要引导改制企业着眼长远,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增强内部活力。要支持小企业的发展,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组建小额贷款部、帮助小企业发展的机会,共同搞好摸底调查论证,帮助金融机构落实贷款,为企业提供注资机会。
四、把扭亏增盈与开拓市场结合起来抓。开拓市场的重点放在农村,采取有效形式积极组织商品下乡。要继续推广邵东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工商联手、国合联手、国有个体私营联手共同开拓农村市场的经验。抓中心城市批零企业组织结构的转变,增强其辐射商品的整体功能。引导少数有实力的综合商场向购物中心转变,众多的批零企业向特色店、专业店转变;小规模企业向便民店转变。提倡保价促销,防止竟相降价、恶性竞争。稳步推进企业营销方式的转变,重点培植发展连锁经营、总经销、总代理、产加销一体化等新的营销方式。
五、强化企业管理。企业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以财务管理为中心,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基础管理制度。要组织开展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完善企业管理抽查制度,引导、帮助、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挖掘内部潜力。对企业新增投入要加强论证,避免产生新的亏损源。各级财办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组织部门按隶属关系,加强对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调整和充实工作。
六、切实加强对扭亏增盈工作的领导。继续行扭亏增盈工作首长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地市州国合商业扭亏增盈工作中分管财贸工作的副专员、副市长、副州长负总责,各地市州财办和企业主管部门由一把手负直接责任,实行目标考核。各国合商业企业也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分级负责和考核。各有关部门要支持、配合国合商业企业做好扭亏增盈工作。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