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搞好协调,切实解决110社会联动服务中的实际问题
110社会联动服务工作直接处理人民群众求助的突发事件,有些甚至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在处理过程个,必须争分抢秒,分秒必争。对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应根据实际情况,迅速采取果断措施,认真进行妥善处理。对于城市紧急医疗救援工作,应遵循“快速救援,就近转送,专科收治,分类收容”的原则,市内各级医院应积极配合,及时做好紧急处理,然后再按医院功能及伤病人情况,由医院或有关部门协商转送处理。在110报警事故处理与有关单位的经济利益关系上,应坚持“先救人、先抢险、先处理,事后按照有偿服务的规定,由受害者单位及其本人承担”的原则。对外地人员或受害者通过社会联动服务后(含无名尸体的打捞火化),其在经济上确实没有能力承担有关费用的,各级政府和部门应于统筹解决、为了保证110社会联动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转,有关110报警设施、设备及日常维护费用应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110社会联动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110社会联动服务工作是关系全社会的大事,必须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省、市新闻部门要把宣传110社会联动服务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规划,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舆论工具,广泛宣传110社会联动服务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地担负起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的责任,进一步增强群众报警意识,引导群众正确使用110报警电话,及时报导110社会联动服务工作中典型事例,对干扰和破坏110的典型及时进行公开曝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并有较大声势的110社会联合行动的宣传活动,以宣传联动责任单位的职责任务、服务范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电话、公开服务承诺为重点,普及110报警服务知识,形成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和参加110社会联动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 长沙市110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110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的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1998年5月1日起建立由市公安、工商、环保、民政、房地产、交通、卫生、电业、电信、广播电视、城管以及燃气、液化气、自来水、消防119、交警122等16个部门与中位组成的全市社会服务联合行动体系。为确保参与110社会服务联合行动的部门与单位按照“有警必接、有警必处、有险必报、有难必帮”的原则,对涉及到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报警求助,做到快速反应,认真处置,维护“长沙110效应”,特制定本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