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社会联动服务工作是一个涉及社会各个领域,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和组织社会各部门的力量、共同努力,密切配合,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服务功能。因此。凡人民群众通过110社会联动指挥中心的报警、救助电话,属公安职责范围内的,由公安机关快速处理;属其他方面处理的问题,按职责由市政府授权110社会联动服务指挥中心(设在市公安局内)直接通知有关单位处理;重大问题需直接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以便及时组织处理。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城管委、公安局、工商局、民政局、交通局、卫生局、房地局、电业局、电信局、广播电视局和防洪防汛、收容遣送、卫生防疫、医疗急救、供水、供气、市政、绿化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明确为参与110社会联动服务的责任单位。各单位应结合自己的行业特点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并将单位的值班电话和分管领导的电话与110社会联动服务指挥中心联网,保证在24小时内做到有警必接、有警必处、有险必抢、有难必帮,及时为人民群众排险解危。
三、加强领导,确保110社会联动服务工作顺利进行
为了加强对110社会联动服务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110社会联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梁建强任组长,黄自强、徐哲劲、彭建辉任副组长,各参与联动服务责任单位的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指挥中心内),黄自强兼任办公室主任,晏兴辉、彭佑祥、郭绪文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区、县(商)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也应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随时与110社会联动服务指挥保持联系。110社会联动服务领导小组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联动单位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交流经验,部署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110社会联动服务机制。
四、规范服务范围,不断提高110社会联动服务工作水平
“有警必接,有警必处,有灾必救,有险必抢,有难必帮,有求必应”和“快速反应,妥善处理”是110社会联动服务的宗旨。
110社会联动服务工作与各单位日常服务工作既有内在联系又有原则区别。平时社会治安、安全防范、基础工作、服务工作搞得好,人民群众遭受的突发性事件的威胁必然会减少。110报警电话一般都是人民群众在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或遇到特殊困难的严重情况下发出的呼救信号。因此,110社会联动服务工作是一项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危和切身利益的大事。公安机关要充分履行政府授予的110先期处置权、指挥调度权和执行监督权,完善工作制度和各种预案,保证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作。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所承担的职责与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一旦接到110转过来的群众报警求助指令,能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有效救援,用实际行动真正取信于民。在社会联动服务工作中,各职能部门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该属于哪个部门的工作,哪个部门就应当主动承担,绝不能互相推诿扯皮。凡遇到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共同解决的群众救助和投诉,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尽快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凡需要多个部门共同救援处置的紧急险情,应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组成抢险救援队伍,参与救援行动。对玩忽职守,处理不及时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