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第三产业工作体系。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发展第三产业提高到与第一、二产业同等重要的地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作为振兴湖南经济突出的新增长点来抓,促进全省经济第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各地州市要尽快建立健全第三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确定分管领导和专门班子具体抓。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第三产业发展中的新情况和具体问题。省直各有关部门也要明确领导分管、有专门人员负责抓。
二、转换机制,加大第三产业改革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第三产业各行业和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实行分类改革。一是长期实行企业化经营的第三产业中的国有企业,如商业批发和零售企业、外贸公司、运输公司以及集体所有制的供销社等,要参照国有工业企业的改革办法,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二是长期实行事业化管理的行业,如应用科学研究、技术和信息服务、广播电视、文艺出版等,实行从非市场经营到半市场经营、从半市场经营到市场经营的体制转换,逐步改变靠财政补贴过日子的局面。三是国家垄断性行业,如铁路、机场、邮电通信、金融保险等,要实行政企分开,引进市场机制。四是非经营性第三产业,如党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系统,要创造条件,打破封闭式自我服务体系,面向市场,实行有偿服务。五是商业、服务业中的小型国有企业,具有面广分散的特点,要鼓励集体、个人投资兴办,可按有关规定向集体、个人出租或出售。六是鼓励困难工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整体或部分转为第三产业,鼓励有条件的第三产业企业兼并第一、二产业企业。条件成熟的地方,要促进工业企业兴办多种形式的第三产业,逐步把服务业从第二产业中剥离出来。
三、合理布局,加强第三产业的宏观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湖南省第三产业“九五”和2010年发展规划》和《湖南省第三产业发展方向指导目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第三产业发展的宏观管理和引导,防止盲目投资和一哄而起的重复建设。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发展各具特色的第三产业。中心城市要围绕发挥和完善城市的服务功能和辐射功能,加快发展基础行业和新兴行业,继续开拓商业、饮食、居民服务等传统第三产业的现实市场,重点发展面向大众服务的商业网点和经营项目。工业较发达地区,要优先发展产业服务业。贫困地区,要从实际出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活跃流通,发展教育事业。县城及县以下农村,要围绕为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服务,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围绕居民生活发展商业饮食服务业,围绕本地农产品的生产发展集贸市场。要切实搞好有形市场的合理布局,按照全省的总体规划,充分进行科学论证,把好立项审批关。要进一步从严控制建设高档楼堂馆所和高消费的娱乐场所。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改进和加强行业管理,搞好本行业的规划、管理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优化结构,提高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快发展对国民经济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行业,包括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科研、教育和市政公用事业等行业。大力发展与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主要是商品流通、金融保险、旅游、房地产、居民服务等。积极引导发展面向工薪阶层、方便群众生活的灵活多样的居民服务业。加快城镇住宅建设,采取政策措施,降低房地产价格,完善物业管理,加速启动房地产市场,使之尽快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加快发展旅游业,突出抓好“名牌工程”、“黄金线路”和“重点景区”的开发建设,以’97中国旅游年为契机,开发’97湖南旅游质量年活动,加大旅游市场开发力度,展示湖南旅游形象。积极发展与科技进步密切相关的新兴行业,主要是信息、咨询和各类技术服务业。认真贯彻《
湖南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条例》,培育壮大信息企业实力。加大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经济发展的结合力度,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