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湘政发〔1984〕28号 1984年8月7日)


  现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发给你们,此件已经省人民政府讨论同意,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国务院对国营工业企业扩权的十条规定,是工业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其综合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应联系各自的情况,认真研究如何贯彻落实。前段多数地方和部门已派出大批干部下到企业,帮助落实,这是好的;但也有一些地方和部门行动不快不力。省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都要抓紧派人下去督促检查,协调解决矛盾,帮助企业尽快实行这些规定,以充分调动积极性,发展生产,努力把经济效益提高到新的水平,省属企业下放,工作量大,要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在未下放之前,仍应由各主管厅局派人督促,狠抓落实,负责到底。
  (二)企业扩大自主权和实行利改税第二部改革后,实质上都要走自负盈亏的道路,责任是更重了。因此,各企业的领导都要树立雄心壮志,解放思想,厉行改革,狠抓当前,考虑长远,要发动干部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酝酿和制订生产发展规划,不断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企业扩大自主权后,仍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财经纪律,保证完成指令性计划,保证完成各项税收任务。当前尤其要抓紧在企业内部健全严格的经济责任制,坚决克服吃“大锅饭”的弊端,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在提高经济效益、留足积累、加强技术改造和不断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增加职工收入,使企业越办越兴旺。

                           一九八四年八月七日
        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
           自主权的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在生产经营计划方面
  1.国家计划必须按隶属关系由企业主管单位统一下达和调整。企业在保证完成主管单位下达的年度计划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需要调整季度生产计划。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