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改革中求发展,跨大步。
乡镇企业改革的核心是要恢复其本来面目,把它办成名符其实的劳动者集体所有的企业。最主要的是要实行政企分开,坚决打破大锅饭,给企业以充分自主权。
所有乡镇企业都要厉行改革,并将改革与整顿结合起来,积极推行,一包四改”,即强化经营承包责任制,改干部由乡(镇)村委派为民主选举或招聘,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改职工由乡(镇)村调配制为企业招考制,签订合同,先经试用,再择优录用;改固定工资制为浮动工资制;改封闭式经济为开放式经营。乡镇企业中宜于分散经营的修理、服务业,可以租赁给个人。企业内部要实行严格的经济责任制。企业收益分配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处理好企业发展基金与消费基金的关系,要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交纳税金,归还银行贷款,留足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矿山更新改造费),大修理费,新产品试制费,福利基金,教育基金,企业基金等,以求得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要切实执行按劳分配原则,奖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不搞一拉平。
过去在兴办乡镇企业时向基本核算单位或群众筹集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工日,要加以清理,折合成股金,落实到队到户。只有股金不得抽走,可参加企业的利润分红,以取信于民,并要发动群众积极扩股,扩大经营。对新扩股金坚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
在不改变所有制、产权和隶属关系,坚持自愿互利和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原则下,提倡集体企业与集体企业之间,集体企业与个体企业、专业户之间,乡镇企业与国营企业、供销社或城镇集体企业之间,按产品、行业实行经济联合,走专业化协作的路子。现在有的县上收乡镇企业,改变乡镇企业的所有制性质或隶属关系的,要坚决纠正。乡镇企业要乐于为国营工业配套,生产零部件和附属设备,进行产品的初加工等,城市工业企业要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将部分产品,特别是配套产品和零部件扩散给乡镇企业生产,既带动乡镇工业的发展,又促进城市工业的改组提高。
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中央四号文件规定,个体企业属于乡镇企业范畴。各地要十分重视鼓励和支持家庭式工场,作坊和个体企业的广泛发展。乡镇企业能扩散的零部件和产品,也应扩散给分户经营或联合经营。
四、大胆起用人才,重视人才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