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
(1996年9月27日 湘政办发〔1996〕43号)
各行政署,自治州、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人工影响天气作为人类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达到局部地区增加降水、减轻冰雹危害、防止霜冻等目的的一项科技手段,已成为防灾减灾尤其是保护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我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通过多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了一定的格局,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当前存在的问题是管理体制不顺,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脆弱,科学技术研究和人员培训有待加强,作业总体效益尚需提高。为促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更有效地发挥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作如下通知:
一、人工影响天气的工作方针和发展目标
现阶段人工影响天气的工作方针是,以防灾减灾为宗旨,把为建设农业强省服务放在首位,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不断提高作业的科技水平和总体效益。发展目标是,到本世纪末,我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要初步建成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以人工增雨防雹减灾服务系统为主体的现代化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技术体系,力争科学技术水平和总体效益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在某些方面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二、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投入机制
人工影响天气是防灾减灾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
(一)各地要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和计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人工影响天气的安全管理,严格作业规定,建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制度。
(三)拓宽投入渠道,特别是受益单位要逐步增加投入。各级财政要根据经济发展和防灾减灾的需要,增加必要的投入。人工影响天气的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经费,按“分灶吃饭”的原则,由各级财政负担。
(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要实行有偿服务,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开展水库增水、森林防火、机场消雾以及其它新开拓的服务项目与科学试验,所需经费由各受益单位承担。
三、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的现代化建设和科学技术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