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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九五”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纲要》的通知

  3、改善投资环境,大力引进外资。完善有关法规和配套政策,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清理和减少税外收费项目,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搞好“三资”企业的后续管理,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尽可能采用国际间通行的融资手段,着力引进境外大财团、大公司来湘进行实质性合作,特别要在农林牧渔业、出口创汇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取得更大进展。
  4、积极推进全方位开放。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对外宣传,扩大对外联络和交往;继续办好“湘交会”、“龙舟节”、“森保节”,使其成为利用资源、区位优势和优惠政策,扩大边境贸易,吸引外资和外地资金,加快开放开发;沿江沿线地区要利用交通便利、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有利条件,选择一些重要项目,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力度;优先发展区域带,特别是长沙、岳阳两个对外开放城市,要用好用足国家给予的政策,在招商引资上有更大的进展,辐射和带动全省。
  (八)以经济建设为主战场,深化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
  1、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体制,创造吸引人、留住人才的环境。加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的联合与合作,鼓励科研院所进入大型企业集团;引导和推动从事科技开发、技术服务的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多途径、多形式地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促进科研开发、生产与市场的结合,加快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办技术开发中心,建立技术创新体系,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办好长沙、株洲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加快高新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步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挥和重视专利制度的作用。
  2、健全和完善教育体制。到本世纪末,全省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优化教育结构,推进联合办学,形成层次和专业结构合理、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符合湖南实际的教育规模和管理体制。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状况,建立政府为主、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新体制;基础教育继续推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不断拓宽办学渠道。非义务教育阶段要逐步完善奖学金、贷学金制度;积极搞好大中专院校的招生收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逐步实行学生缴费上学、毕业扣自主择业的制度。
  (九)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营运、监督体制为主要内容,促进政企分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1、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政资分开、权责明晰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行使对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交易、营运监督等权责。在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先行进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试点,逐步建立起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国有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2、营造国有资产营运、监督体系。通过分离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所有者职能,逐步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可经营多个行业的国有资产,但必须接受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管理监督和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宏观调控。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分工监督、企业经营”的原则,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做好委派监事会的工作;逐步在企业内建立起决策、执行和监管体系,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有效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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