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本性作用为导向,改革宏观管理体制
1、财税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建立科学、规范的省与地(州、市)、县(市、区)财政体制和乡镇财政体制;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培植财源、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到本世纪末争取有10%以上的县(市、区)地方财政收入过2亿元,半数县过亿元;建立起各级自求平衡的约束机制,不搞“赤字预算”;逐步规范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社会财力的统一运筹,将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预算外资金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有步骤地对财政开支的各项费用及补贴进行改革,减轻财政负担。继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严格以法治税,建立申报、代理、稽查三位一体的税收征管体制,完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措施。
2、金融体制改革。继续完善人民银行对金融的宏观调控和监管;加速国有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按新的经营机制运行;积极组建城市合作银行,先在长沙市试点;努力筹建以我省为主体的商业性保险公司;切实办好地方信托投资公司;力争建立专司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开发的政策地方金融机构;努力创造条件,吸引中信、民生、光大等银行及外资银行在我省设立机构;建立农村合作银行;银行、保险、信托、证券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稳妥发行企业债券,积极推荐股份公司上市;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体制,建立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
3、计划和投资体制改革。计划体制要按照突出宏观性、战略性和政策性的方向进行改革,从侧重于国有经济转变为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引导和调节,以市场为基础,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社会财力、物力的可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和宏观调控目标,加强经济预测,加快建立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投资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改革投融资方式,根据各行业的性质和特点,按竞争性、基础性和公益性三类划分建设项目和确定投资主体,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建立资本金制度,合理确定不同行业的资本金比例,建立省级工业、农业发展资金,对支柱产业的重点项目有选择地予以支持;加强和改善建设资金的宏观调控,改革投资计划管理形式,强化对投资总量和结构的调节;推行投招标制度,建立工程设计、施工的市场竞争机制,推行工程监管和审计制度。
(六)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原则,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体制和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建立起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管理与服务社会化的保障体系;分配制度改革主要是健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1、加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按照《湖南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逐步做到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基金调剂使用。农民养老以家庭保障为主,社区扶持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个人储蓄积累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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