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依托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各种技术培训活动,采取随班或单独设班等形式,指导残疾人掌握实用技术和生产技能。
3、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和普通小学附设的学前班积极招收残疾儿意随班就读并根据需要开设残疾儿童班,儿童福利院和有条件的特教学校开设学前班,与家庭相结合,开展残疾儿童早期教育、早期康复。
4、在残疾人中开展扫盲,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5、认真开展识字盲人“汉语双拼盲文”的分级培训,到2000年全部使用新盲文。
6、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保障和改善特教师资的待遇。
(三)就业
任务指标:
建立和完善残病人就业服务网络,全面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稳定福利企业,扶助残疾人个体开业、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使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0%左右。
主要措施:
1、建立和健全省、市、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各级残联所属事业单位,在劳动部门指导下,综合管理本地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掌握残疾人劳动力资源状况和用人单位需求;开展职业培训,组织按比例就业,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助个体、集体从业;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服务。
2、全面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省人民政府依据《湖南省实施
〈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制定《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定》,地州市县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定,采取切实措施普遍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解释、动员工作、使社会理解、支持,各单位主动安排残疾人就业。
--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多渠道多形式做好残疾人定向职业培训,建立试用制度,推荐适合的劳动者。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城镇企业,要按本单位职工总数1.5%以上的比例,乡村企业按本单位职工总数2%以上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暂时达不到比例的,要视情况采取措施,促使尽快达到规定比例。
--严格执行
财政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
3、加强福利企业管理,执行、完善优惠政策和措施,扶持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福利企业要坚持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宗旨和方向,改善残疾职工工作条件和生活状况。
4、鼓励残疾人开办集体、私营企业及从事个体经营,在选择项目,核发执照、落实场地、筹售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和支持。
5、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机结合,为农村残疾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在技术培训、生产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和信贷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和帮助。
(四)减缩贫困
目前全省城乡尚有110万残疾人未解决温饱,其中50万人有一定劳动能力但未能参加生产劳动和就业,另3.5万人(城镇0.53万人、农村2.97万人)由于重度残疾处于特困状态。
任务指标:
--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扶持残疾人就业和参加生产劳动,基本解决110万贫困残疾人的温饱问题。
--采取专项补助办法,保障3.5万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