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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四)建筑业处
  研究制订和实施全省建筑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指导全省建筑业体制改革,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培育建筑劳务和材料设备供应等生产要素市场;指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负责省管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和重点工程以外的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负责建筑施工安装、建筑装饰企业资质等级审批及年检审核等动态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建筑施工企业的内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工作;负责拟订建筑业技术进步、质量管理、安全施工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开拓国际和省外的建筑市场,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工作;指导本行业劳动定额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和行业劳动工资工作。
  (五)勘察设计处
  综合管理全省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勘察设计工作;研究制订和实施全省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规划、有关规章及改革方案;负责拟订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和以设计为主体的总承包公司的资格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指导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工作,负责省管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工作;负责组织标准设计的编制、推广和应用;指导和管理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加固和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的技术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初步设计审批和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审批;参与省管大中型项目建设前期评估工作和竣工验收工作。
  (六)建设监理处(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制订全省基本建设实施阶段的建设监理和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地方法规、办法、细则和政策;承办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参与编制全省重点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全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立项、审查等前期工作;负责全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组织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和重点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后评价工作;归口负责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参与国家组织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工程建设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报废工程的审批工作。
  (七)城乡建设规划处
  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全省城市发展战略、城镇体系规划、城镇规划的政策、法规;指导城镇规划、城镇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县城以上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与报批;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及土地划拨、出让有关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指导受灾地区村镇灾后重建;会同有关部门对历史文化名城进行审定报批;负责行业统计和行业劳动工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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