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湖南省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村镇、治安模范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4、防范落实,管理好。汽车、摩托车、自行车有停车场(棚),停车场(棚)有防盗设施,有专人管理;重点部位安装防火防盗报警系统,使用和管理有专人负责;办公区、住宅区、生产经营区能封闭的实行封闭管理,不能封闭的设护楼守栋巡逻员轮流值班守护;防火防灾设施、器材完备,功能正常,安全防火责任到人;治安岗亭建设布局合理,人员、工作落实;门卫制度健全,人员、报酬、工作落实,并做到来客有登记、客走有注销;人自管理规范化,常住人口登记率达100%,重点人口、帮教对象熟悉率达100%;暂住人口建档、建卡、户自申报和注销率达85%以上;出租房屋建档、建卡率达95%以上,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机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100%,改好率达85%以上,过渡性安置率达80%以上。
  5、设施完善,环境好。有路灯、路牌、楼号户牌;有科、教、文、卫、体设施;有固定宣传栏和体育、文化、娱乐场所;有垃圾放置设施,垃圾清运及时;居民宿舍、食堂、办公楼房整洁干净;无违章建筑和乱摆摊点现象;道路清洁,环境优美。
  (二)安全文明村镇标准
  本方案所说的“村镇”,是指村和乡镇两级行政单位。安全文明村镇要求做到“五落实”:
  一、机构健全,组织落实。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党支部、村委会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乡镇有党政领导副职专抓综合治理工作。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并列入“三定”方案,配备了必要的力量,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乡镇公安派出所、法庭、检察室、司法所按规定建立并发挥了职能作用。乡镇内无“失控村”。村党支部、村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等组织健全,人员、工作、报酬落实,具有较强的战斗力。
  2、网络完善,责任落实。乡镇、村群防群治网络延伸到了村(居)民小组,并入户到人。民间纠纷调处率达100%,成功率达95%以上,做到一般纠纷调处不出村(居)民委员会、重大纠纷调处不出乡镇。乡镇、村(居)民委员会都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构,重点人口列管率达100%,暂住人口登记率达100%,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100%,改好率达90%以上。
  3、依法治理,管理落实。乡镇辖区内的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普遍开展了依法治理、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并执行了各种自治章程。“四评一帮”形成制度,工作落实,效果明显。“三五”普法措施落实,村(居)民普法率达95%以上。对流动人口、旅店、废旧物品回收点、歌舞厅、录像放映厅、文化市场和集贸市场、金库、重点物资仓库等都制定了严格的治安管理防范制度,并认真执行。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