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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省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统计工作报告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
 省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统计工作报告的通知
 (湘政办发〔1997〕21号)


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统计局、省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统计工作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七年五月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统计工作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科技统计是统计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八五”时期,我省科技统计工作以建立全社会基本的综合科技统计为中心,深化科技统计改革,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统计部门对科技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职能,初步形成了政府统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科技统计管理体系,并对全省科研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筑企业的科技活动情况进行了年度统计,为各级领导进行科技决策和指导科技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但我省的科技统计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还不相适应,科技统计信息供需矛盾日趋突出;全省综合科技统计调查体系尚不完善,许多行业还没有建立科技统计调查制度;涵盖全社会的科技资源、科技投入、科技产出的范围不全,底数不清。这种状况如不尽快改变,将严重影响“科教兴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为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科技统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任务
  “九五”时期,全省科技统计工作要以邓小平同志“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为指针,为实施“科教兴湘”战略和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提供优质信息服务,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建立起能够比较全面系统地反映全社会科技资源、科技投入、科技产出和科技发展水平的科技统计调查体系。
  二、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全省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开展全社会科技资源状况调查。科技资源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可用于科技活动的全部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和财力资源,它是科技进步的物质条件,也是衡量科技实力和科技潜力的重要指标。国家统计局拟于1999年进行一次科技资源普查,以后每隔若干年进行一次。我省应以此为契机,认真组织调查,摸清全省科技资源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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