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农业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
 关于农业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意见的通知
 (湘政办发〔1997〕20号)


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省农业厅《关于农业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农业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
  “绿色证书”也称农民技术资格证书,是农民达到从事某项农业岗位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资格证书。“绿色证书工程”是一项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有任务地对农民进行岗位技术资格培训的教育工程。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是实施科教兴农发展战略,把农业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的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的一项基础工程。
  为加快实施我省“绿色证书工程”步伐,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4〕41号及1996年全国“绿色证书工程”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和近几年开展试点的情况,现就在全省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施“绿色证书工程”要与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实施农科教结合起来,改过去一事一训为一业一训,做到实施什么产业就设置什么岗位,全面、系统地把实施产业的基本知识和配套技术传授给学员,并通过学员带动四邻,为实现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奠定基础,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
  二、任务与步骤
  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主要任务:
  1、从现在起到本世纪末,全省要培训“绿色证书”学员40万人,即平均为每个村培训10个左右农民技术骨干,形成一支初具规模的农民技术骨干队伍。通过他们在农技推广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使我省农业技术普及率由目前的30%提高到本世纪末的60%。
  2、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实施“绿色证书工程”“九五”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制定各专业的岗位规范、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以及通用性教材和声像培训教材、考核管理办法等。
  3、以各级农科教中心为主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绿色证书”制度。同时,要加强对持证人员的管理与使用,充分发挥持证人员的作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