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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发展我省联合运输业报告的通知

  “九五”期间联运发展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扩展联运网点,提倡由地州市、交通枢纽城市向县(市)辐射,联运网点从目前的280多个增加到500个,到2000年在全省基本建立外接干线、内联乡镇的干支线联运网络;在经济发达地区或物资集散地,建设一批联运货物配载中心,围绕新兴的商品贸易集散中心,开辟以货物零担运输为主体的联运线路;组建区域性或全省联运集团,形成集约经营,提高联运服务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扩大进出湘货物联运,加强路、港、船协作,形成比较稳定、畅通的联运通道;加快建设省内物资集疏运输体系,到“九五”期末,集装箱“门到门”比重提高到80%,集装箱中转站实行联建联营,大力发展国际集装箱联运;进一步发展旅客联运,开展多种运输方式客票联售、代售业务,增设客票联售、代售网点;继续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联运市场,基本形成多功能、多元化、全方位的联运体系。
  二、主要政策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湖南省联运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省联运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省联合运输办公室负责管理全省联运工作。各地州市按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交通厅关于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报告的通知》(湘政发〔1987〕33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联运管理机构。县(市)联运工作,由县(市)经委牵头,交通部门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发展联运的有关问题。
  (二)完善联运网络,发展货物联运配载。以地州市和交通枢纽城市联运企业为骨干,进一步加强联运网点建设,大力开展乡邮化联运。网点建设可采用向下延伸、联建联营、成立集团等多种形式,在重点抓好区域网点的同时,努力发展区域之间、省际之间的干线联运网络,以适应经济增长的需要。县、乡政府要支持骨干联运企业在乡镇、农贸集市设立多种形式的代办或联营服务点,为农产品集散、乡镇企业和乡村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促进联运乡邮化的推广和普及。在经济发达地区和商品集散地建立开放式、公用型的货物联运配载中心,形成联运配载网,提高运输效率。
  (三)扩大进出湘物资联运。在巩固现有铁路、公路联运的同时,进一步发展进出湘货物的水路联运。加强与沿海城市协作,把口岸综合服务功能引向省内,支持、帮助联运企业办理国际货物联运,提高进出口物资联运量。
  (四)发展集装箱联运。加快适箱货物运输的集装箱化,充分发挥“门到门”优势,提高集装箱运输效率。扩大主干线长途汽车集装箱联运和内河至长江、沿海的集装箱联运。要加快集装箱中转站的建设,做到合理布局,原则上一城一站。已经建成的集装箱中转站要巩固和发展联营联运,新建的要按联建联营的原则组建。
  (五)推行旅客联运。各地政府要大力支持并做好旅客联运和客票联售的协调工作。运输企业要为联运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开展联合售票,扩大客票联售业务,已开展旅客联运的地方,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必要的配套设施,充分利用当地的旅游资源,为旅客提供吃、住、行、游“一条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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