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做好今冬明春爱国卫生灾后防疫工作的通知
(1998年10月16日 武政办〔1998〕1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卫生防病防疫工作的通知》和全国爱国卫生灾后防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做好今冬明春爱国卫生灾后防疫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与总的要求
发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怕困难、顽强拼搏、坚韧不拔、敢于胜利”的伟大抗洪精神和爱国卫生的优良传统,以灾后防疫为主要内容,动员全社会开展广泛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打一场除害防疫的人民战争,夺取灾后防疫工作的全面胜利。
二、工作任务
(一)要切实组织力量对农村灾区损(毁)坏的饮用水供水设施进行修复,加强农村灾区的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饮水的消毒管理,搞好水质监测和指导水源保护。各地的供水设施修复工作要在1998年10月底以前完成,确保灾区安全供水。
(二)各区县要将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纳入本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并结合移民建镇(村)工作,合理布局农村改水建厕工程,以此带动农村的环境改造。要组织对灾区环境的全面清理,对灾民生活区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特殊环境要进行药物消毒处理,改善灾区环境面貌。
(三)要组织全市开展城乡居民冬季灭鼠工作,防止鼠传性疾病发生。市农委要同步组织今冬农田和水利工地灭鼠工作,开展灭鼠保粮防病活动。江岸、江汉、桥口、武昌、汉阳、洪山、青山区要抓住有利时机在1998年10月底以前完成灭蟑螂工作,并要继续抓好防鼠设施的完善和巩固工作。各级卫生防疫部门要指导全市城乡开展越冬蚊蝇的消杀工作。
(四)卫生防疫部门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预防肠道传染病和鼠传性疾病为重点,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认真做好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坚持日报和零的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疫情,采取果断措施,就地扑灭;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的管理,严格免疫程序,保障冷链系统的正常运转,确保儿童免疫效果。各区县要对其它非计划免疫的传染病如甲肝、痢疾、伤寒、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等易感人群实行疫苗注射,以增强人群的免疫力,有效地保护劳动生产力。
(五)血防工作要以监测螺情和疫情为重点,血防部门要切实安排今秋和明春的查螺灭螺工作,有效的根治易感地带,做好当前的查病治病工作;要加强对耕牛血吸虫病的同步查治;要做好防汛大军血吸虫病的群体追踪调查,全面做好血吸虫病的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