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区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通知入学制度,坚持小学、初中新生就近入学的原则,规范新生入学办法。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本地区全部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和全部小学毕业生就近升入初中,各初中、小学校不得分快慢班或办重点班。
(二)改革学校考试制度和方法,建立全面评价学生发展水平的新机制。小学逐步推行等级评分制,启用学生素质报告书;中学积极进行素质教育学分制的试点;义务教育阶段可积极探索试行免考和重考制。学校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注重对学生口头表达能力和实验操作能力的考试、考查。
(三)加大招生制度改革力度。初中毕业升学继续实行“两考合一”的考试办法,合理分配各学科考分比例,增加体育考试科目,并对报考重点中学的考生进行物理、化学、生物等实验操作测试。同时,实行“一考多录”的招生录取办法,积极试行并逐步推广将重点中学和中专招生指标的分配,与学校(乡镇)毕业生人数和办学水平、质量评价结果挂钩的试点。
五、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一)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加强校长、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校长和教师要严格遵守《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尊重和爱护学生的高尚师德形象。
(二)加强校长、教师队伍的培训。加强中小学教师基本功训练,组织教师开展现代教育技术的学习,培养更多的“一专多能”教师。中小学校长实行持证上岗制。逐步提高中小学校长、教师学历层次,到本世纪末,全市30%的小学教师要具有专科学历,30%的初中教师要具有本科学历,部分校长和教师达到研究生水平。有计划培养一批跨世纪的专家型校长、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头、示范作用。
(三)逐步推行中小学教职工全员合同聘任制,建立教师竞争上岗和合理流动机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和素质。进一步提高教师待遇,做好教师住房、医疗、福利、子女就业等工作。
六、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和教改实验,提高素质教育实践的科学性
(一)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教育科研部门要认真研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规律,加强教育科研实验基地建设,发挥实验基地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示范作用;加强教育科研的过程管理,总结和积累教育科研的经验,积极为教育管理部门的决策和中小学校开展教育科研服务。
(二)大力开展基础教育的教学研究工作。教学研究部门要探索体现素质教育思想的教学规律、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指导中小学校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系统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确保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各级教研部门不得擅自向中小学发行资料、习题、试题及其他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