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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抓好扫除文盲工作的意见

  三、加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巩固提高扫盲成果
  乡镇、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是开展扫盲和扫盲后教育的主要阵地,各地要按农村“三校一园”的格局,把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纳入本地教育总体规划,加快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建设,使成人学校逐步规范化。到1998年,每个乡镇都要建立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到2000年,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要达到村总数的90%以上。各地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一批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划拨一定的实验基地,把这类学校办成文化教育、人才培训、生产示范、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的综合性、多功能的成人教育培训中心,为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和青壮年农民素质,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为广大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服务。
  四、健全扫盲工作机构,加强扫盲队伍建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扫盲和成人教育职能机构,在教育事业编制中充实县、乡镇成人教育专职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配备专职干部和教师,加强对扫盲和扫盲后教育工作的管理。当前是扫盲教育的关键时期,各地在机构改革中,扫盲与成人教育职能机构不能削弱。同时,要逐级抓好扫盲和农村成人教育专职管理干部和教师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并按国家规定落实好他们的职称、工资、住房、福利等待遇。
  五、多渠道筹措扫盲经费,确保扫盲和扫盲后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多渠道筹措扫盲经费的规定,从下列渠道落实扫盲和扫盲后教育经费:市、州、县人民政府增拨扫盲专项补助;从教育事业费中适当提取;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或有关单位自筹;从农村征收的教育事业费附加中按5%比例提取;企业、事业单位的扫盲经费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鼓励并接受社会力量和个人自愿对扫盲教育的资助。今后省财政将继续安排扫盲经费用于奖励扫盲工作成绩显著的县。1997年和1998年省里每年在原有扫盲经费基础上,从财政增加的教育经费中再安排50万元扫盲工作专款,扶持10个县市打好扫盲攻坚战。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的地方,要在其安排的配套资金中适当安排一部分用于扫盲工作。地、市、州、县也要相应地增加扫盲和农村成人教育专项经费,提高人均扫盲和业余教育经费标准。扫盲和扫盲后教育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六、进一步加强对扫盲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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