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抓好扫除文盲工作的意见
(1997年5月23日 鄂政发〔1997〕031号)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国务院《
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动员各方面力量开展扫除文盲工作,6年累计扫除文盲103万多人,成绩显著。但是,我省扫盲和扫盲后教育的任务仍十分繁重,全省仍有青壮年文盲117万余人,占同龄人口的3.
8%。根据全国扫盲工作规划,国家教委决定于1998年对我省的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这标志着我省扫盲工作已进入攻坚决战阶段。为更好地贯彻落实《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
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的规定,确保我省按国家要求在1998年完成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历史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制订扫盲和扫盲后教育规划
今后几年,我省规划每年扫除文盲20万人以上。到1998年,全省所有的县(市、区)和乡(镇)、村青壮年非文盲率要达到95%以上。尚未进行验收的10个县市要在今年完成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任务并接受省政府的验收;已经验收的地方,要继续开展扫盲和扫盲后的继续教育,有扫盲任务的村都要开展扫盲工作,并组织近三年的脱盲学员进行巩固提高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到2000 年,力争使全省成人文盲率降到10%以下,青壮年文盲率降到2%以下。
积极鼓励扫除较高年龄段的文盲,高质量地完成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历史任务。
各地要根据上述目标任务,制订本地区扫盲和扫盲后教育规划及实施办法,做到规划落实到乡镇、村,任务落实到人头。
二、多种形式开展扫盲教学活动,加快扫盲工作进度
按照《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的规定和国家教委要求,凡有学习能力的青壮年文盲,都要确定包教的教师,明确脱盲期限,把扫盲任务包干落实到人;凡有条件扫除的文盲,都要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扫除。各地要在做好典型调查、核实青壮年文盲底数的基础上,把扫盲任务从县、乡镇、村一直落实到人头,力争近两年扫除一大批青壮年文盲。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扫盲教学工作,农闲时集中突出扫盲,农忙时分散包教。文盲较多的地方,要集中办扫盲班;文盲比较分散的地方,可采取包教包学;对15周岁以下的少年文盲和流失生,组织到小学插班学习。在学习内容上要根据当地产业实际,将学文化与学技术相结合,以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要坚持“一堵、二扫、三提高”的原则,尽最大努力堵住新文盲产生和防止脱盲人员的复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