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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工交企业财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工交企业财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1996年1月15日 鄂政办发〔1996〕1号)


  为推动全省国有工交企业改革深入、健康发展,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工交企业财政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工交企业财政管理工作的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财政部门认真执行中央各项改革政策,与其他部门一起,对企业先后实行了企业基金、利润留成、两步利改税、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统一国有企业所得税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确保了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通过充分发挥综合管理职能,运用财政财务政策,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企业技术进步,强化管理,加强监督,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努力增加财政收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工交企业管理工作面临的任务非常繁重。为了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做好国有工交企业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效益财政为中心,以财源建设为重点,不断促进企业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一)认真搞好财源建设规划工作。财政部门要根据效益规划,按照省直、地(市)和县(市)分别确定所属不同规模的企业年实现利税的财源建设目标,坚持中长期效益与短期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规划,并确定具体的实施步骤,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形成一批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建立起合理的财源结构,以确保财政收入均衡、持续增长。
  (二)切实抓好财源建设的重点。对急需发展的优势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企业进行分类排队,优先支持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并在资金使用上相对集中,确保重点项目滚动发展。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部分资金支持国有工交企业用于重大技改项目和新产品开发,增加财政收入的后劲。各地、市要在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抓好重点行业或企业、重点县(市)财源建设方案的实施,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业也应按财源建设规划认真组织实施,重点突破,抓出成效。
  (三)全方位推进财源建设工作。坚持资金、政策支持与工作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财政工交工作联系面广、信息灵的综合管理优势,从工作上给予指导和帮助,同时抓好财政部门各项建设资金的积累和管理,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监督,保证资金专项使用。
  二、加强财政管理,积极推动企业改革深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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