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房地产业
发展目标:要加快商品房建设,加快房地产综合开发,逐步建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维修配套的房地产业,使之成为我省第三产业的支柱产业。到2000年争取实现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县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12平方米,实现每个家庭拥有一套住房,房地产业增加值从1992年的16.36亿元增加到40亿元,年均增长12%。
主要任务:
——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在少占耕地、节约用地的前提下,实行有偿出让或转让土地使用权。急需解决一级市场多头征地、国有土地收益流失的状况,规范二、三级市场的交易行为,使隐形市场公开化和有形化。积极推动住房制度的改革,加快住房商品化,建立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合理负后的住房基金,使住房的建设、分配、交换、消费进入良性循环。
——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抓紧完善武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和中小城市及县(市)房地产交易所,形成全省房地产信息、经营网络体系。加强房屋产权户籍管理,做好新建房屋的产权登记发证和房地产交易所的产权变更,维护房地产权利人合法权益。
——加强房地产综合开发,坚持“市场开放,管理严格”的方针,制定房地产发展规划,对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要力求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综合开发,注重发展房屋维修业,搞好房屋售后服务和维修管理,鼓励发展房屋装修业。
8、旅游业
发展目标;要坚持保重点、上水平、求效益的方针,着重抓好国际旅游,兼顾国内旅游,逐步形成包括旅游资源开发保护、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生产、旅游娱乐等内容的综合旅游产业,扩大旅游创汇。到2000年,形成“四区”、“四线”,全省有组织地接待海外旅客从1992年的26.3万人次增加到54.6万人次,平均递增11%;旅游外汇收入从1992年的4432万美元增加到2亿美元,平均递增21%;国内旅游回笼货币24亿元,跨入全国旅游大省行列。
主要目标:
——要巩固和完善已有的旅游风景区景点(线)的建设,注意开发新的旅游资源,建设好反映湖北悠久历史、楚文化传统和优美自然风光的景区和线路。结合交通邮电建设,增设旅游船、旅游车。逐步形成“四区”(武汉旅游区域、宜昌旅游区域、神农架旅游区域、武当山旅游区域)、“四线”(长江三峡线、古三国旅游线、鄂东名人故居线、恩施民俗风情线),改变我省旅游品种单一、景点分散、没有群体优势和可进入性不强的局面。
——兴办特色旅游,把旅游观览与经贸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国际杂技艺术节、国际游泳节、三峡艺术节、宜昌柑桔节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专项旅游活动,扩大湖北在国内外的影响,促进经济贸易交往。
——加快建设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基地,依托轻工、纺织、乡镇企业尽快开发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旅游产品,重点扶持恩施、十堰、襄樊、黄冈、咸宁等旅游业欠发达但旅游商品资源丰富的地区。注意改进产品包装、装潢,满足国内外旅游者的需要。要在主要旅游城市2和重点旅游区建立旅游商品销售中心,大力促进旅游产品的销售。
——不断改善旅游服务条件,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在旅游热点地区试办旅游渡假区,在武汉、宜昌及其他有条件城市分别建设较高星级饭店,完善旅游娱乐设施,丰富娱乐内容,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在长江三峡旅游线主要景点上修建和完善旅游专和码头,搞好各停靠点的建设和管理。抓好旅游热线的环境保护及卫生设施建设。
——注重促销广度,提高营销水平。除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各旅游企业有针对性的到海外进行推销,加强连续性和整体性外,通过同海外进行包机业务、同旅游船进行联运,大幅度增加客源。尽快扩大港台市场和北美、西欧、日本市场,努力拓展东南亚市场和开辟北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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