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宜昌师范
高等专科学校、宜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宜昌职业大学合并组建湖北三峡学院的通知
(1995年7月21日 鄂政发〔1995〕94号)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适应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经国家教委批准,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宜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宜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宜昌职业大学三所学校合并,组建为湖北三峡学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北三峡学院为正厅级事业单位,由省与宜昌市双重领导,以省为主,归口省教育委员会管理。
二、湖北三峡学院属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兼办,目前以专科为主,同时开办成人教育。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规模定为7000人。
三、湖北三峡学院的院级职能机构按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机构设置的意见 (试行稿)》([1988]教计字083号),结合实际需要研究设置。教职工编制按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人员编制的试行办法》([85]教计字090号)中的有关标准确定。湖北三峡学院下设师范学校、医学院、工学院三个二级学院。在合并组建时要本着从紧从严的原则,合理安排人员编制,避免造成机构和人员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