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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湖地区防洪排涝调度方案(试行)[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水利厅关于《湖北省大型排涝泵站调度与主要湖泊控制运用意见(修订稿)》的通知(2011)(发布日期:2011年12月3日,实施日期:2011年12月3日)废止

四湖地区防洪排涝调度方案(试行)
 (1995年5月21日 鄂政发〔1995〕68号)


  四湖地区行政区划涉及荆门、荆沙、潜江3市。内垸总面积10375平方公里,在册耕地560万亩,实有耕地800万亩。主要调蓄湖泊有长湖和洪湖,建有九处大型电力排水站承担该区的提排任务。按等高截流排水分上、中、下三区。为了保证该区大型排涝泵站和主要调蓄湖泊汛期科学、经济、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更好地保护湖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四湖地区防洪排涝调度方案。
  一、调度原则
  (一)以水位作为控制条件,以前期降雨量及水雨情预报作为参考。
  (二)泵站开机台数、排水流量视泵站内、外水位而定。
  (三)四湖上区有关工程(长湖堤、刘岭闸、田关闸、习家口闸、田关泵站、高场南闸、高场北闸、双店闸、殷家河闸等)必须服从统一调度。
  四湖中、下区有关工程必须服从统排调度。
  凡无水位标志的工程要尽快按吴淞高程系统补设水位标志。
  二、调度方案
  (一)四湖上区
  1、涵闸及田关泵站
  (1)4月15日至5月1日,视天气情况长湖水位逐渐降至30.50—30.00米(即保证4月底水位降至30.00米),汛期(5月1日至10月15日,下同)蓄水位应控制在30.50—31.00米(高程均为吴淞系统,下同)。
  (2)泵站调度本着先排田后排湖的原则。原则上,田北来水不入长湖调蓄。
  (3)排田:田关闸关闭期间,当田关泵站站前水位高于31.00米时开机排水,停机水位29.50米。
  (4)排湖:田关闸关闭期间,当长湖水位超过31.00米,或长湖水位在30.50—31.00米且预报近3日内有大到暴雨时田关泵站开机排水,长湖水位30.50米时停机。
  (5)排田时,当田关泵站站前水位稳定在31.00米以下,而长湖水位超过31.00米时,应及时开启刘岭闸抢排湖水;当长湖水位接近32.00米,田北片农田仍未排出时,排田排湖兼顾;当田北农田排出或田关泵站站前水位下降到31.50米以下时,刘岭闸全开排湖;当长湖水位高32.00米,低于33.00米时,为确保长湖围堤安全,以排湖为主,当长湖水位接近33.00米时,田北片二级泵站停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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