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医科大学、河南中医学院、新乡医学院(农村医疗及医技类专业);
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院(非师范类专业)。
4、符合国家规定设置标准的成人高校:
郑州煤炭管理干部学院;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经司法部批准举办的“高职”专业);
河南教育学院(非师范类专业)。
5、国家级重点中专:
郑州铁路机械学校。
三、招生办法
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普通高招的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由市地按学校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四、有关政策
按新政策试点的“高职”,教育事业费以学生缴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我省1999年的收费标准调控在实际培养成本的65%左右,最高不超过600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按1998年实际培养成本分专业进行核算提出,由省教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审核汇总后联合公布。以后随物价变动和群众承受能力的提高,逐步向准成本收费过渡。
按新政策招收的“高职”学生准予迁转户粮关系。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校发给省教委统一印制内芯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不包分配,与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样实行学校推荐、自主择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联系到工作单位的,发给由省印制的河南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五、教学管理
按照培养目标的要求组织教学和实施管理。省教委负责组织制定“高职”教学计划的指导性意见。教学计划中的基础理论教学,本着必要、够用的原则进行,注重实践训练,着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使学生毕业后就具有上岗的能力。学校要积极进行教学改革的实验,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按劳动部门有关职业技能考核标准对学生实施职业技能的考核鉴定,努力使学生毕业时能同时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具体考核鉴定办法由省教委会同省劳动厅制定。
在校生的管理按《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六、组织实施
以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发展“高职”是一项重大的制度性创新,涉及办学体制、办学机制、经费投入、计划管理、就业等多方面的深刻变革,政策性很强,省政府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和调整领导小组将同时负责领导此项试点,具体工作由省教委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