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业、关闭,根据企业隶属关系,分别报经相应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七条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罚款数额所说的“以下”,包括本数在内。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修改权属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洛阳市人民政府解释。
第三十条 本细则从1991年1月1日起执行。原《
洛阳市征收排污费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附表: 排污费征收标准
表一 废气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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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标排放│ ┃
┃ 有害物质名称 │ │ 浓度超过标准每10立方米 ┃
┃ │量每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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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二硫化碳、│ │ ┃
┃硫化氢、氟化物、氮 │ │ ┃
┃氧化物、氯、氯化氢、│0.04 │ ┃
┃一氧化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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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雾)、铅、汞、│ │ ┃
┃铍化物 │ │ 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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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玻璃棉、矿渣棉、│ │ ┃
┃生│石棉、铝化物 │0.10 │ ┃
┃产├────────┼────┼──────────────────┨
┃性│电站煤粉、水泥 │ │ ┃
┃粉│粉尘 │0.02 │ ┃
┃尘├────────┼────┼──────────────────┨
┃ │炼钢炉粉尘、其 │ │ ┃
┃ │他粉尘 │0.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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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超标倍数 │ 4以内 │4.1~6 │6.1~9 │9以上 ┃
┃业锅├───────┼────┼─────┼─────┼──────┨
┃及炉│林格曼浓度 │ 2级 │ 3级 │ 4级 │ 5级 ┃
┃采烟├───────┼────┼─────┼─────┼──────┨
┃暖尘│每吨燃料收费 │3.00 │ 4.00 │ 5.00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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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火力电站、工业和采暖锅炉的废气,目前暂按烟尘征收排污费, ┃
┃ 其它有害物质暂不收费。 ┃
┃ (2)工业窑炉茶炉,参照“工业及采暖锅炉”的标准征收烟尘排污费 ┃
┃ 。 ┃
┃ (3)对火力电站,应按烟尘超标排放量收费,即按“生产性粉尘”栏 ┃
┃ 内“电站煤粉”作为电站超标排放的烟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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