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
依法行政第一个五年的主要目标是:把各项行政工作逐步纳入法制轨道,全面实施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监督,为逐步实现我省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而努力,推动全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一)各级行政领导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较大提高,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不以权代法、以言代法。
(二)各级行政执法队伍基本适应工作需要,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公仆意识和对法律负责的观念显著增强,能够熟悉与自身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遵纪守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秉公执法。
(三)初步形成与国家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体系,使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行政执法体制,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和行政执法程序,努力做到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有效。
(五)逐步建立健全能够有效保证严格执法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努力实现行政系统内部执法监督的制度化、经常化,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责任。
(六)逐步建立完备的行政救济制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申诉、控告渠道畅通,其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能够得到依法保护和赔偿;同时健全法制社会服务功能,使各类法律服务组织的作用能够得到有效发挥。
(七)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权利义务观念、法制观念得到增强,参与国家事务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的能力得到提高,自觉学法、守法,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基本任务
(一)不断加强、深化行政法制建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1、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加快建章立制工作。根据我省“九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从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行政管理,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出发,抓紧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并严格遵守
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公开发布实施。同时,要按照我省五年立法规划,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地方法规草案,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坚持改革发展与法制建设相统一,做到改革决策、发展决策与立法决策密切结合,逐步实现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有效实施。各级行政机关都应建立健全各项行政执法制度,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实施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建立严格的行政执法主体设置、审批、监督和定期清理制度,非行政机关,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不得委托社会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要加强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协调和配合,纠正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机关经济利益挂钩的做法。对影响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问题,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点抓好市场行政执法,制止不正当竞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强资源和环境保护,坚决整治破坏森林、土地、矿产和水资源的行为以及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坚决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特别是加重农民负担、中小学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