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
关于1997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
(1997年11月22日 豫政〔1997〕67号)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1997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1997〕3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做好今年冬季退伍安置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接收的对象和时间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通知》规定,今冬士兵退出现役的对象是:服现役期满不需要超期服役的义务兵;服现役满13年以上不需要继续服现役的志愿兵。精简单位的编余志愿兵,服现役满10年不满13年经批准提前转业的志愿兵。
退出现役和接收时间是:退伍义务兵从11月底开始离队,12月底基本离队完毕。转业志愿兵从1998年1月5日开始向省集中交接,符合接收条件的,由省向部队发出《接收安置转业志愿兵通知书》。转业志愿兵从3月份开始离队,持《接收安置转业志愿兵通知书》到地方报到,5月底结束。
二、做好退役士兵的接待、转运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退役士兵接待、转运工作的领导,周密计划,严密组织,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的运送工作。转运任务集中的车站,当地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临时机构,负责转运、食宿接待等工作。铁路、交通等部门要教育职工和公安干警,热情服务,文明执勤,关心爱护退役士兵,帮助退役士兵解决困难,保证退役士兵购票、托运行李、进站和中转换乘“四优先”,使他们顺利返乡。各军用饮食供应(供水)站、军人接待转运站,要按军供站正规化建设规定,热情接待,周到服务,保证退役士兵转运途中的饮食供应。军地有关部门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各种事故发生,保证圆满地完成今冬的退役士兵运送任务。
三、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的思想教育工作
加强退役士兵的思想教育,是做好退伍安置工作的重要保证。退役士兵返乡后,当地人民政府、武装部要结合实际,召开不同形式的欢迎会、座谈会,对退役士兵热情欢迎,亲切接待,使他们感到参军光荣,退役同样光荣。针对退役士兵思想实际,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大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培训教育工作,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国家改革开放和当地经济建设的形势,讲奉献,守纪律,为两个文明建设做贡献。对回城镇安置的退役士兵,要组织他们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活动,教育他们要面对现实,自觉服从当地政府的分配;对回乡的退役士兵,要帮助他们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依靠科技创业致富,做奔小康的带头人。
四、切实做好退伍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