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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引入民兵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黄河一线群众防汛队伍建设的通知

  三、训练与保障
  一线群众防汛队伍的防汛技术训练,由军事部门与黄河河务部门共同组织。训练编组参照民兵军事训练编组方式,教员选配由黄河河务部门负责。民兵(基干)班的训练内容,主要是巡堤查险知识、一般险情的识别与抢护。民兵黄河防汛抢险队除掌握民兵(基干)班的训练内容外,还要学习大、中型险情的识别与抢护,达到抢险应知应会的要求。每个队员都要掌握各种险情的抢护技能,做到查得出、识别准、抢得住。
  按照有关规定,一线群众防汛队伍查险抢险所需的小型工具和常备防汛料物由所在村庄或个人自备,大宗抢险用料由当地乡镇以上政府或防汛指挥部筹集,国家常备料物和专用工具由黄河河务部门提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精神,民兵黄河防汛抢险队的运输车、推土机、挖掘机、发电机组和无线手机等大型抢险设备和通信工具由所在县(市、区)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从当地厂矿、社会团体等社会储备中统一安排,汛情紧急时征用。各种工具料物汛前一定要按要求备齐备足,并落实存放地点、保管(责任)人员、运送方式等,做到带得走、供得上、用得好。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引入民兵管理机制,加强黄河一线群众防汛队伍建设是保证黄河防汛抢险人员到位率,加强防汛队伍建设,确保黄河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及其防汛指挥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作防汛准备的一项主要任务来抓,抓出成效。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明确分工,有关部门紧密配合,按照要求,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于今年5月底前落实组织,加强训练,做好查险抢险的各项准备。
  (三)抓好训练,提高战斗力。群众防汛队伍的组织训练关系到防汛抗洪的成败,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保证训练时间,狠抓群众防汛队伍的训练质量,提高群众防汛队伍的战斗力,使之适应黄河抗洪抢险的需要。
  (四)不断完善,形成制度。这项工作今后要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要不断积累经验,总结提高,使之逐步纳入正规化、规范化的轨道。
  对黄河群众防汛队伍实施引入民兵管理机制工作的情况,沿黄各市地政府、行署、军分区务于6月15日前报山东黄河河务局和省军区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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