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山东省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1998)[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07年11月30日 实施日期:2007年11月30日)废止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90号)


  1998年4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0号《关于修订〈山东省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业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发布施行。

                          1998年4月30日
       关于修订《山东省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对《山东省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作如下修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