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的决定[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
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1998年12月21日,实施日期:1999年1月1日)废止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90号)
1998年4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0号《关于修订〈山东省生猪
定点屠宰管理办法〉的决定》业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发布施行。
1998年4月30日
关于修订《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对《
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
》作如下修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