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回国长期工作科技专家安家、生活用品供应问题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山东省予以废止的省政府规章目录》(发布日期:1991年1月25日 实施日期:1991年1月25日)废止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回国长期工作科技
 专家安家、生活用品供应问题的通知
 (1981年9月8日)


  国务院科技干部局〔80〕国科干字第312号文《转发〈关于加强争取科技专家回国长期工作的请示报告〉的通知》,省科委已印发各地。现根据国务院科技干部局通知精神和我省情况,就回国长期工作科技专家安家、生活用品供应问题作如下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安家所需物品,按自用合理的原则一次供应
  1.地、市商业局免票供应床上用品、衣物、棉布、自行车、缝纫机等;
  2.地、市家具公司免票供应家具一套;
  3.地、市石油液化气公司供应煤气炉一套,并保证供应煤气;
  4.地、市供销合作社免票供应棉花。
  二、粮食、副食品供应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