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山东省予以废止的省政府规章目录》(发布日期:1991年1月25日 实施日期:1991年1月25日)废止山东省政府批转省出版局、省工商管理局
《关于当前图书市场管理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
(1980年2月14日)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出版局、省工商管理局《关于当前图书市场管理问题的请示报告》,现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当前,我省某些地区出现的滥编滥印出版物,私人高价贩卖图书和封建迷信印刷品的现象,引起了广大群众的不满。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势必助长封建迷信的滋长,造成思想上的混乱,妨碍四化建设的进行。对于这种情况,必须引起各地的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组织宣传、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强图书市场管理,坚决制止和纠正目前的混乱现象。图书出版发行部门要积极提高出书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争取出版和供应更多更好的图书,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
关于当前图书市场管理问题的请示报告
粉碎“四人帮”以来,我省图书出版发行战线形势发展很快、很好,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图书出版的品种、数量增多,质量提高,图书市场呈现出一派繁荣兴旺景象。一九七九年全省图书发行量超过了历史最高水平,图书供需之间的矛盾显著缓和。但是,由于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干扰和社会上无政府主义思想的影响,当前全省各地擅自印制和销售出版物的现象比较严重:
1.有些印刷厂(包括国营和集体)擅自印制和销售出版物。高密、平度、昌邑、安丘等县印刷厂自行印制《梁山伯与祝英台》《西厢记》《白蛇传》《甜密的笑》《女孩》《女青年》等年历画;栖霞县印刷厂自印《李清照》《梁山伯与祝英台》等年画;泰安县印刷厂自印《闯王旗》《红楼梦》《东岳泰山》等年画。有的厂除了自己发行以外,并向供销系统批发和征订,甚至批给私人销售。淄博印刷厂印了《“225碎尸案”侦破记》《骗子行骗落网记》活页材料,在影院门口和市场出售。其他一些印刷厂也有类似情况。
2.在部分地区的市场上,出现了多种封建迷信印刷品。入冬以来,昌潍等地的一些集市,有人公开出售财神、灶马等封建迷信印刷品。高密县姜庄公社范家庄二队印的木版旧灶马,潍县寒亭公社东杨家埠大队的迷信印制品,新年前即上市,并流入邻近县境。在昌乐县的市场上,小商贩出售的灶马有几种版样。新泰县有人兜售家堂轴子。潍坊市的大街上有人公开出售油印本的“相面术”。
3.不少地区发现私人贩卖图书并随意抬高图书销价。新泰、新汶、沂水、昌乐、潍坊等许多县、市都发现商贩高价出售年画,售价比定价高一倍到几倍。郯城县有人从外地买来定价七角三分的字典卖两元,定价一角一分的年画卖二角五分。济南市有人把定价一角五分的年画卖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