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多渠道、多形式融通、筹措第三产业建设资金。放宽第三产业投资审批权,凡属市地自筹资金,自行平衡建设条件,兴办地方性交通、通信、流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科技教育和其他社会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不论规模大小,均由市地自行审批,在国家核定的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之内自行安排。进一步增加用于第三产业的投资,提高第三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第三产业投资占全民基建投资的比重提高到40%以上,占技改投资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工、分级负责的原则,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分层次投资兴办第三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的交通、通信、科技、教育以及其他重要基础设施的建设,主要由各级政府兴办,省和中心城市负责大型骨干基础设施和流通设施建设,市地负责大、中型设施建设,县(市、区)负责中小型设施建设。对于其中一些特大型建设项目,采取国家、省、市地、县(市、区)合资建设的办法,谁投资,谁受益。对经营性的行业,放手让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和个体兴办。对基础科学研究、普通教育等非经营性行业,财政预算内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从明年起,建立科技发展基金,省级财政从周转金中拿出1亿元主要用于关系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课题的研究和成果推广,用于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各级财政都要相应增加科技投入。省基本建设基金明年安排3.5亿元,重点用于省重点工业性试验项目和科技攻关项目,用于高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从农业发展基金中每年安排20%支持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在保证教育经费的增长高于财政支出增长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社会办学,增加自费生、代培生、定向生、走读生的比重,采取社会集资、捐资和自我兴办经济实体等多种方式,广开筹资渠道,增加投入。
48.进一步完善第三产业基金制,稳定投资来源。交通建设基金、地方铁路建设基金、邮电建设基金、网点建设基金等各项第三产业专用基金,要按规定足额征收,滚动增值。要加强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公用事业附加费的征管工作,专款专用,保证集中用于发展教育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科技发展基金。加强公路养路费的征收和管理,对一级以上公路和大中型桥梁,要实行全封闭,征收过路费、过桥费,对新建地方铁路,采取新路新价,开征机场建设附加费、港口建设附加费,征收办法另行制定。
49.调整信贷结构,增加第三产业信贷规模。要把第三产业急待发展的行业列入产业政策重点发展序列,在信贷方面,享受国家重点扶持产业和行业的优惠政策,人民银行和各专业银行,对第三产业重点行业所需贷款,要在信贷规模中优先给予安排;对效益好、有偿还能力的集体、私营和个体企业,要尽快开办资产抵押贷款业务,发放小额固定资产和简易设备维修贷款。继续安排结构调整专项信贷资金,由省人民银行和各专业银行留出5亿元信贷规模,从新增存款中配套相应资金,用于计划安排的大型第三产业建设项目,并在此基础上,每年有所增长。用足用好保险资金,保险公司每年拿出保险总准备金的20%,通过购买债券等形式,有偿用于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建设。养老保险基金、待业保险基金,每年要拿出40%有偿用于第三产业发展,实现滚动增值。
50.扩大社会融资渠道,走多形式融资联办的路子。发展第三产业主要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充分挖掘社会融资的潜力,在用好用活银行信贷资金的同时,扩大债券发行和买卖业务,增加债券发行的种类和数量,争取国家批准我省按不低于国民收入2%的额度发行债券。开办股票咨询服务中心,创造条件建立证券交易所,促进股票、债券上市转让。允许文化、体育、娱乐等建设项目发放彩票,提高中奖率,吸引社会闲散、小额资金,使一部分消费资金转化为第三产业建设资金。鼓励国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的街道居委会等联办第三产业,可以直接以自有资金和具有支配权的资金投入,也可以房产、设备、土地、技术等投入,可以采取集资或股份的方式投入,也可以租赁、预购场地的方式投入。允许将国营小型商业、饮食服务业的门店承包、租赁、拍卖给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经营,其收入集中用于发展其他第三产业。
51.扩大第三产业利用外资的规模和领域。要继续争取更多地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商业贷款,积极采取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等多种形式,吸引更多的国外资金兴办铁路、公路、港口、商业服务、信息咨询、高新技术开发、旅游、娱乐、房地产、教育、卫生等第三产业项目。凡利用外资兴办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可采取综合补偿的方式还款,并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52.以地生财,以财招商,使房地产综合开发成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一级地产市场政府要高度垄断,二级地产市场和房产市场要放开搞活。政府要管好一级地产市场,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地理位置,征收土地使用费。各级政府要管好这笔财源,防止流失,避免分散,集中用于大型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合理调整城市工业和第三产业区位配置,下决心把位于大中城市市区内的工业企业,特别是繁华地段的工业企业,迁出城区。利用土地的级差收益,建立城郊工业园区,更新改造外迁企业,腾出资金和场地,兴办第三产业。提高公房租金,鼓励居民购买商品房,加快住房商品化的步伐,以房养房,实现房地产开发、使用、流通、增值的良性循环。
(四)放宽政策,为第三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53.合理调整价格,增加第三产业收益。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第三产业价格体系,解决长期存在的价值补偿不足的问题。除少数铁路、民航、邮电通信、土地一级市场基准地价等由国家制定价格和收费标准的以外,其他行业的价格和收费全部放开,随行就市。
54.利用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增强第三产业发展活力。对新办第三产业企业和为安置富余职工兴办的独立核算第三产业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经税务部门批准,自开业之日起,实行两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其中用基本建设或技措贷款新建的第三产业设施,减免的所得税优先用于归还贷款。技术、知识密集型的第三产业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三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对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经营的,其收入用于减少财政拨款部分,给予减免税优惠。对一些微利服务行业,经批准可减、免所得税。对第三产业所需流动资金贷款,在信贷计划中优先安排,重点给予保证。
(五)加快人才培养,提高第三产业劳动者素质
55.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必须拥有大批专业人员和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要根据第三产业行业发展的需要,多层次、多渠道培养专门人才,现有高等院校要调整专业结构,扩大外经、外贸、房地产经营、信息咨询、金融保险等专业的招生规模,加快培养各类高级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特别是培养一批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中级专业人员,充实生产经营第一线。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实行市地、县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鼓励企业和私人办学,为第三产业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定向培养人才。普通高等院校和各类中等专业学校,近期要面向社会,开办专业速成班,尽快培养出一批社会急需的人才。提倡大企业为小企业培养人才。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选派一批有培养前途的管理人员出国学习、进修,聘请国外专家传授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使我省第三产业的经营服务尽快实现规范化、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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