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以社会化为方向,打破封闭式的自我服务体系,积极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服务设施向全社会开放。要把兴办第三产业与精简行政机构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现有的信息咨询、医疗、饮食服务、交通工具等内部服务设施和人员,在不影响保密和安全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实行有偿服务,在价格上执行与社会同类设施相同的收费标准,收入全部留给单位,用于设施的更新,近期财政经费不作相应调减,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与原单位脱钩,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系统对社会开放、独立经营后,3年免征、两年减半征收所得税。鼓励社会服务机构承揽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服务性工作,实现全社会生活服务的企业化、社会化经营。
(九)实行以市场为基础的劳动就业制度,赋予第三产业企事业单位充分的用工自主权。企业化经营不需财政拨付经费的第三产业企事业单位,用人放开。财政拨付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适当放宽编制。所有第三产业企事业单位,都要逐步建立辞退、辞职制度和用人单位与职工双向选择的就业制度。在第三产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并享受相应的待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领导批准,可以停薪留职,到第三产业企事业单位工作,期限1至3年。允许除公职人员以外的在职人员到第三产业企事业单位兼职,从事第二职业。允许离退休人员从事第三产业,保留原享受的待遇。工业企业因安置富余人员到单独核算的第三产业就业而减员的,原核定的工资总额不变,全民所有制职工到企业新办第三产业单位工作,其全民所有制职工身份、劳动保险、退休待遇等不变。建立健全劳务市场,加快人才流动。
四、广开筹资渠道,增加对第三产业的投入
(十)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多渠道、多形式融通、筹措第三产业建设资金。放宽第三产业投资审批权,凡属市地自筹资金,自行平衡建设条件,兴办地方性交通、通信、流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科技教育和其他社会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不论规模大小,均由市地自行审批,在国家核定的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之内自行安排。进一步增加用于第三产业的投资,提高第三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第三产业投资占全民基建投资的比重提高到40%以上,占技改投资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工、分级负责的原则,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分层次投资兴办第三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的交通、通信、科技、教育以及其他重要基础设施的建设,主要由各级政府兴办,省和中心城市负责大型骨干基础设施和流通设施建设,市地负责大、中型设施建设,县(市、区)负责中小型设施建设。对于其中一些特大型建设项目,采取国家、省、市地、县(市、区)合资建设的办法,谁投资,谁受益。对经营性的行业,放手让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和个体兴办。对基础科学研究、普通教育等非经营性行业,财政预算内拨款的增长要高于正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从一九九三年起,建立科技发展基金,省级财政从周转金中拿出1亿元,主要用于关系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课题的研究和成果推广,以及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各级财政都要相应增加科技投入。一九九三年,省基本建设基金安排3.5亿元,重点用于省重点工业性试验项目、科技攻关项目和高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从农业发展基金中每年安排20%,用于支持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在保证教育经费的增长高于财政支出增长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社会办学,增加自费生、代培生、定向生、走读生的比重,采取社会集资、捐资和自我兴办经济实体等多种方式,广开筹资渠道,增加投入。
(十一)进一步完善第三产业基金制,稳定投资来源。交通建设基金、地方铁路建设基金、邮电建设基金、网点建设基金等各项第三产业专用基金,要按规定足额征收,滚动增值。要加强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公用事业附加费的征管工作,专款专用,保证集中用于发展教育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路养路费的征收和管理。对一级以上公路和大中型桥梁,要实行全封闭,征收过路费、过桥费。对新建地方铁路,采取新路新价。开征机场建设附加费、港口建设附加费,征收办法另行制定。
(十二)调整信贷结构,增加第三产业信贷规模。要把第二产业亟待发展的行业列入产业政策重点发展序列,在信贷方面,享受国家重点扶持产业和行业的优惠政策。人民银行和各专业银行,对第三产业重点行业所需贷款,要在信贷规模中优先给予安排;对效益好、有偿还能力的集体、私营和个体企业,要尽快开办资产抵押贷款业务,发放小额固定资产和简易设备维修贷款;继续安排结构调整专项信贷资金,由省人民银行和各专业银行留出5亿元信贷规模,从新增存款中配套相应资金,用于计划安排的大型第三产业建设项目,并在此基础上,每年有所增长。用足用好保险资金,保险公司每年拿出保险总准备金的20%,通过购买债券等形式,有偿用于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建设,降低灾害事故发生率,减少赔偿金额。养老保险基金、待业保险基金,每年要拿出40%有偿用于第三产业发展,实现滚动增值。创造条件,增设金融机构,建立地方发展银行和地方保险公司,选择部分市地、建立地方性合作银行;积极发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在县以上城市普遍建立城市信用社;允许成立民间融资机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在济南、青岛设立外资银行,在其他大中城市设立外资银行办事处,积极吸引国内外金融组织来山东设立分支机构,融通更多的资金投入第三产业。
(十三)扩大社会融资渠道,走多形式融资联办的路子。发展第三产业主要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充分挖掘社会融资的潜力。要在用好用活银行信贷资金的同时,扩大债券发行和买卖业务,增加债券发行的种类和数量,争取国家批准我省按不低于国民收入2%的额度发行债券。加快培育和完善金融市场,加快现有债券机构建设,进一步发展债券一、二级市场,开办股票咨询服务中心,设立专柜,创造条件建立证券交易所,促进股票、债券上市转让,搞活证券流通。允许文化、体育、娱乐等建设项目发放奖券,提高中奖率,吸引社会闲散、小额资金,使一部分消费资金转化为第三产业建设资金。鼓励国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的街道居委会等联办第三产业,可直接以自有资金和具有支配权的资金投入,也可以房产、设备、土地、技术等投入;可采取集资或股份的方式投入,也可以租赁、预购场地的方式投入。允许将国营小型商业、饮食服务业的门店承包、租赁、拍卖给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经营,其收入集中用于发展其他第三产业。
(十四)扩大第三产业利用外资的规模和领域。要继续争取更多地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商业贷款,采取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等多种形式,吸引更多的国外资金兴办铁路、公路、港口、商业服务、信息咨询、高新技术开发、旅游、娱乐、房地产、教育、卫生等第三产业。凡利用外资兴办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均可采取综合补偿的方式还款,并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十五)以地生财,以财招商,使房地产综合开发成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一级地产市场政府要高度垄断,二级地产市场和房产市场要放开搞活。政府要管好一级地产市场,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地理位置,征收土地使用费,各级政府要管好这笔财源,防止流失,避免分散,集中用于大型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合理调整城市工业和第三产业区位配置,要下决心把位于大中城市市区内的工业企业,特别是繁华地段的工业企业,迁出城区。利用土地的级差收益,建立城郊工业园区,更新改造外迁企业,腾出资金和场地,兴办第三产业。对房地产综合开发实行统一规划,搞好七通一平,生地变熟地,增值出售,使其成为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提高公房租金,鼓励居民购买商品房,加快住房商品化的步伐,以房养房,实现房地产开发、使用、流通、增值的良性循环。
五、放宽政策,为第三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