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革、改项目,由各级经委抓总组织工业有关部门,按照“三同时”要求加强管理。小型企业和社队、〔注:乡(镇)村〕街道、农工商联合企业的建设,由批准建设的部门负责“三同时”规定的落实。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认真监督检查。
三、切实加强环境管理。环境管理范围很广,搞好这项工作,要依靠党的方针政策、环境立法、环境规划和行政干预,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认真实行奖惩制度。工矿企业要把企业管理与环境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制定企业环境管理条例,建立防治污染的责任制度。
实行排放有害污水收费,是运用经济手段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必要措施,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府〔1980〕99号文件(注:此文已于一九八二年废止,现执行鲁政发〔1986〕39号《山东省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规定的范围、标准和要求,做好排放污水收费工作,并把收取的这部分排污费,用于改善和治理环境污染,不准挪作他用。
各级农业部门,在实施农业区划,调整农业布局、结构中,要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自然环境,大力植树造林,保持水土,禁止盲目地围海、围湖、填河、毁山耕地和破坏林木,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为了迅速控制郊区水、土资源的污染,城市排放的工业废水,要严格管理,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进行排放。
我省自然风景名胜古迹比较多,这方面的管理保护工作还很不适应,各地市、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的行政手段和经济措施切实管好。
四、深入开展“清洁工厂”活动。我省化工系统根据化工部清洁工厂的“六条标准”,紧密结合生产,开展“清洁工厂”活动,效果很好。这是动员职工治理三废的一种很好的组织形式,也是少花钱、多办事、加快污染防治步伐的有效措施。
开展“清洁工厂”活动的基本要求是,综合利用工业三废,节约能源、资源,加强企业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消除跑、冒、滴、漏,减少排污量,绿化厂容,降低噪声,改善环境,保护职工健康。主要做法是,认真学习贯彻《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和社会主义企业的责任;联系实际查污染,论危害,增强防治污染的自觉性;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建立责任制;定期总结检查,评分计奖,深入提高。
各工业部门,要参照化工系统的做法,联系实际,制定本系统“清洁工厂”标准,紧密结合挖潜、革新、改造,企业管理,五讲四美,爱国卫生,植树绿化等活动,使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统一起来,把“清洁工厂”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