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务工作的重大问题,在省政府作出决定之前,省政府办公厅或主管部门,要通过多渠道进行民主协商对话,向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等各有关方面通报情况、征求意见。
(二)省政府的文件和省政府会议的内容适于公布的,经省长、副省长或秘书长批准,可以向社会公布,以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三)及时向全省人民通报经济发展和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根据需要举行新闻发布会。
(四)加强民主举报和人民来信、来访工作,鼓励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欢迎各方面对政府工作实行监督,并揭发政府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促进廉政建设。
附件一: 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工作规则
(一九八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省政府办公厅是省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正副秘书长、办公厅正副主任在省政府领导下进行工作;秘书长要以主要精力,协助省长考虑省政府的重大问题;正副秘书长受省长、副省长的委托处理省政府具体事务,领导办公厅的工作。办公厅的日常工作,由办公厅主任主持。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的工作规则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政府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并协助省政府领导组织实施省政府会议的决定事项。
(二)审核或组织起草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其中省政府文件,提请省长、副省长签发。
(三)审核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政府、行署请示省政府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省长、副省长审批。
(四)协助省长、副省长协调省政府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省长、副省长审定。
(五)协助省长、副省长组织处理需由省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及重大事故;及时向省长、副省长报告人民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建议和问题。
(六)协助省长、副省长做好重要内外宾的接待工作。
(七)组织督促检查省政府部门、各行署和下级政府对省政府文件、省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省长、副省长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向省长、副省长报告。
(八)围绕政府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为省政府决策和指导工作提出建议。
(九)组织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省长、副省长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部门和地方向省政府反映的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