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加大对高等职业教育资源的配置力度,走内涵发展的道路,基本不建新校
各地和有关部门、各高等学校以及符合条件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要采取积极措施,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加快改善办学条件,促使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有一个较大的发展。对于学历高等职业教育,除对现有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大学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进行改革、改组和改制,并选择部分符合条件的中专改办(简称“三改一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之外,部分本科院校可以设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具体要求是:
(一)本科院校设立职业技术学院,不得挤占现有办学条件,不得减少普通本科招生人数。以本科院校二级学院名义招收高职学生的成人高校和普通中专,必须并入本科院校成为二级学院。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成人高校须视办学条件,相应调整成人脱产学历教育的培养规模。
(二)按照国家规定,逐步将师范、公安以外的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大学、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改革、改组、改制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原隶属关系原则上不变。有条件的行业和地市,均可以所属专科层次高校为依托,联合条件较好的中专,规划改制为职业技术学院。
(三)国家重点中专经批准试办高职,仅作为过渡措施,在骨干专业中考虑。对非国家重点中专不安排“中专戴帽”高职班。
(四)非学历民办高校申请学历教育,经教育部批准,一律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非学历高等职业教育,主要进行职业资格证书教育。
(五)凡承担试办任务的各类学校(含二级学院),不得安排常规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
不论何种形式举办高等职业教育都必须符合原国家教委《
关于高等职业学校设置问题的几点意见》(教计〔1997〕95号)的有关学校设置条件,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按新的管理模式试办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着重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教育,面向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培养实用技术人才。专业设置和教学计划均按适应职业岗位群的相应能力的要求来确定。学校可遵循《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由学校按照需要与可能的原则报省教委核准,学制理工类三年、文科类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