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奋斗目标。
2000年前奋斗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初步建立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
——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做到50%至70%的初中毕业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到2000年,我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年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占整个高中阶段的比例要分别达到60%,普及了高中阶段教育的城市可达到70%。
——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在继续办好3个高等职业教育校点的基础上,通过调整,积极改办1至2所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采取各种措施,广泛开展就业前的职业培训,逐步试行劳动预备制度,强化并积极发展对在职人员的培训,不断拓宽培训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培训质量;重视下岗人员的转岗、转行培训,促进再就业工程的顺利实施。
——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抓好示范性骨干职业学校或职业教育中心、职业培训机构的建设,试行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和培训集团化工作。2000年前,各县(市、区)和省直有关部门、行业要在现有学校、教育培训中心机构的基础上,改办好1所示范性的中等骨干职业学校或职业教育中心,经济发达的中心城市要改办好2至3所。有条件的可以建立综合性培训基地,实行培训集团化。
2010年职业教育发展的远景目标是:建立比较完善的江西职业教育体系,使从业者均能受到从业岗位需要的良好职业技术训练,使中专、职高和技校的在校生达到62万人,85%以上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过职业学校教育或职业培训。
二、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增强职业教育的活力
(三)改革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学内容和方法,坚持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和促进劳动就业服务的办学方向,努力提高办学质量。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专业设置,要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劳动就业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要面向市场、面向社会、面向岗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要求或职业技术等级标准来确定专业及教学内容。要积极做好职业需求预测、职业指导工作,加强与劳动力市场联系。加强实验室、实习工厂和基地的建设,强化学生的技能操作训练,把培训学生的动手能力、操作能力和直接上岗能力放在教学工作的首位,为生产和岗位第一线培养实用人才。
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要主动面向乡镇和农村,加速对乡镇、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培训更多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有一技之长、素质较高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