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严格管理各类复习和辅导资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正确引导,严格把关,中小学校不得征订和使用未经教育部和省教委审定的各类教辅资料。教育部门内部不得为了牟取利润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购买各类复习辅导材料。
要严格控制各类竞赛、读书和评奖活动,认真执行省教委有关中小学竞赛管理规定,今后凡未经省教委批准参加和举办的项目,各地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
要建立奖惩机制。各中小学要确保教学质量,对于在基础教育教学取得优秀成果的,要进行表彰;对不执行课程计划、加重学生负担、片面追求升学率或对教学不负责任,削弱教学质量等违反有关规定的部门、学校和个人,二年内不得评为先进,情节严重者要予以通报和必要的行政处分。
五、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校长、教师队伍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校长和教师队伍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根本保证。校长、教师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提高校长、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组织校长、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增强依法治教意识。严格贯彻原
国家教委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做到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面向每个学生。学校要实行班级、团队干部轮换制,让每个学生都有锻炼的机会。平等、公正、因材施教,严禁体罚、变相体罚以及侮辱、歧视学生。不得罚做罚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更不得向家长暗示索要钱物。要注意发现和树立教师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以典型引路。
要认真做好校长的选拔工作,大胆选拔教育思想端正、懂业务、善管理的年青优秀人才走上领导岗位。要抓好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工作,继续实行校长持证上岗制度。
要组织和鼓励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和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开展学科技能培训,使教师做到“一专多能”,抓好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教师在职培训。使教师都能适应和掌握大纲、教材的基本要求,并能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开展教学。要重点加强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的培训,采取拜师学徒、组织评优课等措施,促进青年教师素质的提高。
要充分利用推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这一契机,改革和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优化教师队伍,形成竞争机制,使每一位教师都成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合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