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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委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意见的通知

  二、加强薄弱学校建设
  办好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所学校,是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各地(市)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摸清本地(市)薄弱学校数量,找出薄弱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调整中小学布局、提高办学规模效益和教育质量,制订改造薄弱学校的3年计划和实施方案,今年底报省教委备案。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投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同级财政安排的教育经费中统筹安排用于薄弱学校的经费支出,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凡已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方,应根据具体情况从城市教育附加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加强城市薄弱学校建设。
  要加强薄弱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凡属领导班子薄弱的,今年内要做好领导班子调整工作;凡属师资队伍薄弱的,应分期、分批对薄弱学校教师进行调整、充实。鼓励师范院校优秀毕业生到薄弱学校任教。
  要改革招生办法,改善薄弱学校生源。凡已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县(市、区),均应坚持实行小学毕业生就近、免试升入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禁止举办重点学校、重点班、快慢班,不得招收择校生、复读生。
  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支援薄弱学校活动。地(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本地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较好的学校与辖区内薄弱学校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还可将条件好的学校与薄弱学校挂钩、联办或合并。省级优秀重点中学要联系一所薄弱学校开展帮扶活动。
  各地还可根据条件,将一些薄弱初中改造为特色学校,在不影响初中办学规模的前提下,实施初中与重点高中分离的试点。
  三、改革考试和测评制度
  科学的考试和测评制度有助于克服“应试教育”的倾向,对推进素质教育起着积极的导向作用。要积极推进中考招生制度的改革。中考招生应按照既要有利于向高一级学校输送新生,更要有利于初中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为学生终身学习打下基础的原则,制定改革方案。从今年开始,可选择部分县(市、区)进行普通高中招生改革试点,把高中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划到学区或学校,这些指标只能用于确属本学区内的考生,对有权享受分配指标的学生,如考试成绩未达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线,则在本校分配的名额内,按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最低分数线,择校的学生无权占用学校分配的指标。同时,重点高中保留一部分名额择优招生;也可对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把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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