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的改革
(10)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改革重点是改变当前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存在的推广与生产脱节,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分离,政事企职责不分,机构设置分散重叠,推广体系泛力的状况,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11)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组织。要继续加强国家在基层的农业科技推广机构的建设。认真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抓好乡镇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定性、定编、定员的“三定”工作落实。进一步理顺乡镇农业科技推广机构的管理体制,实行县、乡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确保经费到位。农村合作的和民营的各种科技组织是整个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提倡、积极扶持,提高农民自我服务功能,逐步形成多元化、社会化、专业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为农业发展提供综合配套的社会化服务。
(12)农业科技推广组织要抓住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机遇,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改变单一技术推广的状况,以技术承包、技术投股、技术服务和兴办技术实体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每个环节的科技含量,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科技推广组织要围绕服务办实体,办好实体促服务,在国家的扶持下,进一步增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
(13)积极探索农业科技推广的有效方式。要鼓励和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抓点示范,开展技术承包、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等不同形式的服务。要鼓励城市科研院校和民营高科技企业下乡搞科技推广;大力培育农村科技市场,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商品化。
(14)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打破行政区划和部门界线,鼓励竞争,实行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支持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开展技物结合,鼓励其依法和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经营科技含量高的农业生产资料,提高技术推广效益。
(15)鼓励农业科技推广机构服务增收,其收入可用于农业科技推广和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开展服务所得收入,兴办实体所得利润,都可以享受国家对现有农业企业的优惠政策。
六、加强对农业科技推广的领导
(16)各级领导要进一步增强科技意识,把科技真正摆到第一生产力的位置,实行第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抓农业不抓科技和教育,就是不得要领,没有抓到点子上。要舍得增加科技投入,资金越是紧缺,越要用在刀刃上,用在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的农业技术上。所有从事农村工作的同志,特别是县、乡领导,要带头抓教育、学科技,以更好地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