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港口海运。按照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搞好港口建设,逐步实现港口的货物集装化、泊位专业化、装卸自动化、管理现代化、服务综合化。进一步提高我省海上运输业的整体规模和技术素质,改善船队结构,建设结构合理、技术装备水平高、具备远洋运输能力的现代化船队。大力发展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联运,积极开辟国际海运干线班轮,发展国际直达航线。建立健全港口服务保障体系,大力发展港口综合补给、仓储、电讯、包装、代理、饮食服务等业务。争取到2000年建成深水泊位40个,货物吞吐量达6500万吨,其中集装箱运量达122万标箱;到2010年建成深水泊位100~110个,货物吞吐量达1.5亿吨,逐步形成功能较齐全的现代化港口群体。
3、滨海旅游。加快开发利用滨海旅游资源,兴建相应的旅游设施,增设旅游景点。采取适度放宽的政策,鼓励各地发展各具特色的风景区、度假区,并与山区旅游业并线联网,在管理水平上有明显提高,努力把我省滨海地带建设成为具有历史文化、山海奇观、娱乐美食、休闲疗养、商贸购物等多种功能的设施配套和文明优雅并有浓厚地方特色的旅游胜地。
4、临海工业。①发展船舶修造业。重点发展大吨位货轮、多用途集装箱运输船、中高档客轮、旅游艇及渔轮等船舶的制造与维修业。近期重点建设福州、厦门、赛岐三个船舶修造基地,中远期开发新建湄洲湾修造船基地。②加强盐化工业建设。重点是加快技术改造,增加品种,提高效益,特别是搞好中、下游产品的开发与生产。③积极发展与海洋运输、港口建设相关的石化工业。搞好以福建炼化公司的炼油扩建和乙烯工程为龙头项目的石化工业建设,促进三大合成材料、有机化工、精细化工等行业的发展。在湄洲湾建设石油化工基地,在厦门海沧建立化纤、塑料加工、精细化工和橡胶工业基地,在福州、莆田、漳州一带建设塑料加工业基地。④开发滨海矿业。近期以开发滨海花岗岩、矿砂为重点,大力发展新型建筑材料,并创造条件积极开发其他矿产加工。
5、海洋工业。开发利用我省丰富的海洋资源,重点培育和大力发展海洋医药、海洋生物工程、海洋新能源利用和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工业。建立海洋药物科研开发生产基地,大力开发高附加值、市场前景好的医药保健产品。
三、加大对海洋产业开发的投入
1、增加专项投入。省和沿海市地县都要建立海洋开发的专项投入制度。省级副食品基地生产扶持金用于渔业开发的部分不低于500万元;省基本建设投资、技术改造投资等也要安排一定数量扶持海洋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主要设备的更新换代。从1999年至“十五”期间,省计划、财政部门每年安排2000万元(其中省财政1400万元、省计委600万元),用于补助渔港和避风港建设。与此同时省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海洋资源调查勘探。“十五”期间计划每年新增浅海养殖面积10万亩,每亩一次性给予贷款贴息300元,由省、地、县三级财政按5:2:3比例分担。按照资金有偿使用的原则,通过财政挤一块、海域有偿使用费划一块、各单位和企业积累一块的办法,设立省海洋经济发展基金,作为重点项目资本金。采取转让经营权、土地综合补偿等办法筹措港口建设资金;适当提高航道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增加航道建设投入。
2、鼓励多渠道投入。鼓励社会力量采取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对海洋开发的投入。积极争取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的优惠贷款,鼓励外商以及内陆地区的企业和个人到沿海投资开发海洋产业。对海洋产业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债券发行,支持符合条件的海洋企业集团和港口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优先发行股票。